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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余颖正是因为知道一个强壮的身体,所以很认真地锻炼这具的身体,这具身体原本并没有多少锻炼,算是身娇肉贵,刚开始的时候,一锻炼就累得不行。

但是余颖是习惯了自律的人,坚持锻炼,很快就适应下来,坚持合理科学地锻炼。

对于孙女的变化后,爷爷奶奶是有些疑惑的,小姑娘其实不怎么喜欢运动的。

后来爷爷奶奶旁敲侧击地问了一下,余颖是怎么想的?

就见余颖眨眨大眼睛说:“爷爷奶奶,其实我现在明白一个道理:越是害怕,越是要克服,不然一辈子都会被人拿捏,让真正爱我的人,跟着担心。”

听到这里,爷爷奶奶彼此相视一眼,这个孙女竟然长大了。

说实话,爷爷奶奶在刚开始的时候,感觉自己家的孙女,在思想上应该承受不了大的打击,还想着让孩子多在华国居住几天,好好养养。

但是现在他们觉得没有必要,这孩子的精神上应该是破而后立,变得强大起来。

虽然爷爷奶奶后来感觉自己孙女,变得有些彪悍,但是要活在大米国,还是这种好。

所以爷爷奶奶就没有多说,甚至做好营养配比的食物,就是为了孙女能吃好,有足够的体力去做自己的事情,就这样余颖很快就变成别人家的孩子。

自从孙女回来之后,老两口忙的是团团乱转,但是两个人心甘情愿。

要知道自从儿子去了大米国后,已经有好多年,没有人用一种又羡慕又有几分嫉妒的口吻,谈到刘家的孩子。

时间就这样很快过去,一年后强露出笑脸的爷爷奶奶,送余颖上了飞机,对面有原主的爸爸妈妈等着接机。

“爷爷奶奶,你们保重好身体。”余颖有些难过地说。

“盈盈,你要好好的,要听爸爸妈妈的话,知道吗?”奶奶摸摸小姑娘的头发,小姑娘现在的头发,剪的是短发,看上去很是俏丽。

“我知道了,爷爷奶奶。”余颖说道。

“去吧!”老两口笑着说道,挥着手。

“再见!”余颖也挥着手,然后进入检查的地方。

就这样爷爷奶奶最终只能看着小孙女走进通道,然后消失在远处,这时候他们再也忍不住想要哭的想法,一下子老泪纵横,最终互相搀扶着离开了机场。

余颖上了飞机,看着窗外,轻轻叹了一口气。

其实余颖如何不知道两个老人对送走孩子会很伤心?但是未来会怎么样,余颖到现在一点也没有底,为了迎接那一场浩劫,余颖必须早作准备。

幸亏爷爷奶奶年龄,虽然大了,但是手脚还是很麻利的,生活完全可以自理。

飞到美国后,是原主的爸爸刘爸来接机。

因为小弟弟已经出生,刘妈在家里带孩子,说话的时候,刘爸还注意着女儿的神色,生怕女儿吃醋,以为刘妈只关心小的,不关心大女儿。

余颖怎么可能跟小屁孩吃醋?

就是原主在的时候,也是对这个弟弟好的不行,所以余颖笑着说:“爸爸,我可是要看看小宝宝,一定特别特别的可爱吧,因为他是我的弟弟。”

听到这里,刘爸心里松了一口气,然后赶紧擦去流出来的冷汗,要知道刚才他有些不自在。不管怎么样,大女儿要是不喜欢儿子的话,就麻烦了。

“而且爷爷奶奶要是知道的话,一定很高兴,爸爸,赶紧给爷爷奶奶打个电话。”余颖回过头笑着说:“不然他们应该睡不着觉。”

那么有个大孙子的消息,一定会让两个老人家高兴起来吧!余颖在心里说。

一眨眼十年的时光过去,余颖已经是旧金山大学三年级的学生。

算起来原主只活到二十出头的年纪,就被人开枪打死。甚至那一场大浩劫过后,是什么专业吃香?都很难说。

以余颖的学习水平,完全可以自学,根本不用再去读大学。

但是以华国人看重文凭的习惯,是绝对不可能让余颖只拿个高中文凭就行,不然余颖该怎么给刘爸刘妈解释,她根本不想进大学读书?

所以余颖决定拿到大学文凭就够了,反正毕业后半年光景就乱了。

于是在从华国回到大米国后,余颖提早一年上了大学,反正余颖只是要一个文凭,还是早点拿到为好。

等到大学文凭拿到手,余颖决定就可以好好准备对待可能面对的一切。

只是把刘妈和刘长庚留在家里的话,怎么想都赶紧不怎么安全,想到这里,余颖就感觉头疼。

余颖旁敲侧击了一下,刘爸刘妈就没有离开大米国的想法。

那么就只能在大米国,怎么能让他们活下去?

要知道刘妈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同胞,虽然这几年加强锻炼,加上余颖给他们三个人下了点神灵大陆的灵药,身体变得十分健康,但是不意味着刘爸刘妈是那种当兵的料。

倒是小弟刘长庚喜欢跟着余颖锻炼,练得是身手敏健,甚至也喜欢枪械,但是他是未成年人,而且一般枪的后坐力他现在也扛不住,所以小弟也不要指望。

所以算来算去,余颖只能自己扛着,不过本来五星级任务就很难完成,所以余颖决定咬牙挺住,这可是最简单的五星级任务。

要是这样的任务都做不好的话,那么将来更是难办。

其实余颖穿过来之后,并没有找到什么闺蜜,没办法,余颖是典型的学神级学生,方方面面强力碾压那些学生,基本就不怎么讨人喜欢。

再加上余颖属于亚裔,在大米国属于少数民族,虽然大米国在法律上不允许搞什么种族歧视,但是事实上歧视依旧存在着。

再加上余颖忙着考试,忙着挣钱,哪有什么时间结交朋友?

事实上余颖也不在意这一些,反正她天天忙的很。

这不这一天,余颖开着车带着刘妈和长庚去银行,准备给留在华国的爷爷奶奶汇款。

这些年,爷爷奶奶的年纪更大了,身边有了专门照顾他们的保姆,余颖也曾经偷偷给爷爷奶奶,吃了增强体质的灵药,只是再好的药,也挡不住老人离开的脚步。

所以这些年,作为儿子儿媳,都在逢年过节的时候,都要去银行给老人寄点钱去,尽尽做儿女的孝心。

银行业务虽然网络化不少,但还是有不少营业网点。

虽然信用卡已经大规模使用,但还是有不少使用纸币的地方,最起码有些交易都是现钱交易比较方便,另外银行还提供保险箱业务。

这都意味着,银行的网点不能取消。

当余颖他们一行人进入她们准备办业务的这家银行时,发现等待办业务的人,还是有几个的,要知道这附近周六只有这家银行开业。

余颖和刘妈、刘长庚坐在银行的等待区,小家伙刘长庚刚开始还是东张西望,但是余颖给他一本故事书,于是小家伙开始看书。

整个银行是比较安静的,每一个人都各自做各自的事情。

只是突如其来的声响,让余颖脸色一变,因为这是枪声。

事实上,这时候已经有人开始尖叫。

“打劫!把手举起来。”有人叫道。

就见坐在那里的人们,已经变得慌乱起来,这是搞毛?

为什么有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们?不少人第一动作就是直接举起手来,示意自己没有什么反抗的想法,然后几个蒙着黑丝袜的人已经是冲了进来。

同时银行工作人员们,所在的位置,也被人盯上,有人用枪对准了他们,他们也只能举手投降。

然后那些拿枪的人,示意他们都蹲到一边去。

余颖站起来,一碰弟弟长庚,就见银行的保安已经躺在血泊中,肢体还有些抽搐,应该是打算掏枪,结果被人来了一梭子。

擦!怎么这么好运遇到打劫银行的!说好的大米国是信用卡的天下,那么就是说纸币很少,那么银行还有什么好抢的?

难道这里有什么放金子的金库,他们这些人就是城门失火,被殃及的池鱼?

呵呵!倒是不用带口罩防止雾霾,却要穿上防弹背心,以预防突如其来的枪战,这他奶奶腿的算是什么事!余颖在心里吐槽着。

另外不知道会不会有警察来救援?余颖想到这里,有些苦涩的一笑,其实警察往往是来得最晚的一个。

这时候的余颖,虽然是心里波涛起伏,但只能是把双手举在头上,现在还是乖乖听从劫匪的指令为上,难道还要这些劫匪讲道理?或者是对抗劫匪?

不!那是警察的事。

现在余颖只想着一件事,那就是怎么把自己和刘妈、刘长庚的命保住,再说。

余颖飞快的观察着这些劫匪,这些人应该是亡命之徒,对杀人没有什么恐惧心理,所以上手就杀了想要反抗的保安。

现在之所以没有杀他们这些人,应该是想着万一被警察发现,可以把这些人当人质。

这时候有两个人上了二楼,要知道楼上应该是所谓的贵宾室。

不会吧?难道他们还打算打劫所谓的贵宾?

看到这里,余颖立马改变主意,因为刚才她打算当个良民的,但是一看到有劫匪上楼,就觉得事情可能有变,谁知道那些有钱人有没有带着保镖,会不会出手反击?

要是真的打起来,那么留在下面的人会不会动手杀人?

这一刻的余颖,猛地感觉到危险已经来临。完了,直觉告诉余颖,这一次打劫不会善了,那么还有什么好说的,余颖准备做掉那些劫匪。

另外余颖注意到有两个人,威逼大堂上的银行工作人员一番,押着其中一个人,朝着另一个方向去了,难道那里放值钱东西的地方?

这些都是很重要的问题,看样子要弄一把枪才行,但是只有德克萨斯州是可以随身携带枪支弹药的,所以余颖明面上没有带枪,当然系统背包里有。

但是这个银行里肯定会装监视系统,所以余颖当然不能拿!

到是那个不知道死活的保安,身上带着手枪,劫匪们根本就没有拿。

但是现在拿不到手里,余颖举着双手,眼睛扫了一眼,正对着他们的劫匪,手里拿的是hK416自动步枪。

余颖瞄了一眼,那是一把颇有些痕迹的枪支,甚至看的出来,有一段时间没有擦过枪油,那么说明这人应该是有一段时间没有多少钱,做武器的保养。

那么弹夹应该不是加长版的,可以打30发或者是35发子弹,余颖在心里盘算着。

另一位拿的是pp19冲锋枪,这种枪的弹夹里的子弹比较多,有60多发子弹。

但是自动步枪比冲锋枪厉害,余颖决定,原则上应该先解决那个那自动步枪的。

这时候的余颖,满脑子想着怎么弄死这些劫匪,让大家活下去。

同时余颖还注意到,还有一位手里拿着同样的冲锋枪,站在另一个地方监视着这些被当成人质的人。

余颖这时候已经跟着人群到了一个地方,准备蹲下的时候,长庚却被拿着自动步枪的劫匪一把揪住。

长庚瞪大眼睛看着,不知道这个人想要干什么?

就听那个人阴阳怪气带着口音地说:“华国人?滚回去你们华国去!看到你这双华国眼就烦!”

长庚用看神经病一样的眼神看着他,虽然他被揪着,不得不踮起脚尖,但是眼神中没有一丝屈服。

看到这眼神,显然激怒了那个劫匪,他揪住长庚的衣领不放的同时,另一只朝长庚的眼睛挖过去,同时他的脸朝着余颖、刘妈看去。

虽然他带着黑丝袜,看不清面容,但也能感觉到了恶意满满。

余颖大怒,竟然想要挖别人的眼睛,

就在这时候,听到楼上传来枪声,于是大堂里一个游走不定的劫匪,就飞身准备上楼。

余颖一看,感觉机会到了。

就见余颖身形一闪,袖子里的蝴蝶刀直接滑出来,飞射出去。

然后余颖的身影,已经到抓住长庚的人身后。

因为枪声的缘故,劫匪他们都顾不上别的,朝着上面看去,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有人反抗。

就见余颖双手一掰,那个拿着自动步枪的劫匪的脖子,就听咔嚓一声,那个人的脖子就变变成畸形的,死了。

与此同时,那把蝴蝶刀正中一名劫匪的眼睛,一下子穿了进去,应该是扎进颅骨里,于是中刀的劫匪,还没有反应过来的人就死了。

余颖这时候已经拿过自动步枪,这种枪要比冲锋枪射程远,就在这时,就听外面传来了爆炸声。

于是大堂里唯一剩下的劫匪吓了一跳,这和他们商量的完全不对,这时候明明应该是......

有些焦躁的他,甚至顾不上别的,就往外瞄了一眼。

这时候余颖如同旋风一样,冲过去就是给了他的颈部一枪托,直接打折了劫匪的脖子。

这时候的余颖根本就没有打算开枪,因为他们穿着防弹衣,除非打他们的脖子部分致命,或者是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