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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七百三十二章 忽间总悠平生最讨厌两种人……

不得不说,甭管是霞之丘诗羽,还是团子埋,她们都是懂土间总悟的——作为一名合格的乐子人,某人在意的从来不是什么结果,而是事情发展的过程……

因为光是一个结果,根本就没有什么乐子可言,用对方的话来说大概就是:“真以为吃瓜群众的围观凑热闹是为了得到一个结果吗?大错特错,我们吃瓜群众之所以会围观凑热闹,只不过是想在围观,或者凑热闹的过程中自行脑补出乐子,举个组简单的栗子——

就好比小情侣吵架这种事情,其结果不外乎就是和好跟分手两种结果,可不管他们是分手也好,还是和好也罢,都跟我们这些吃瓜群众毫无关系啊,我们只是想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吵架而已,是捉到小三了呢,还是男方太过直男,又或者女方夜不归宿……”

看,这些才是一名乐子人该吃的瓜,至于说吵完架后对方是和好还是分手,那重要吗?根本不重要!

同理,丽塔同学会不会遗憾终生重要吗?对于乐子人而言,煽动对方去表白的这一过程,以及对方表白的过程可比她抱不抱憾终身重要多了,因为,乐子,只存在于过程当中,至于结果……

反正也就那样,不是被拒绝,就是被接纳,哪里有什么乐子可言?

偏偏丽塔同学还真被某人给忽悠住了,她还真以为某人是为了看她笑话……额,虽然这种说法也没错,但此笑话非彼笑话啊!

“诶?”也就在霞之丘诗羽跟团子埋在心中吐槽不已时,土间总悟亦是“适时”出声道:“求豆麻袋,你先别冲动……”

“……”果然,都没等某人把话说完,原本只是下意识反驳的丽塔同学突然觉得表白也不错,最起码:“土间同学这是紧张了?”

“怎,怎么可能……”土间,额,应该说,忽间总悠再次登号了,只见他一边说着话的同时,还一边像是心虚一般的别过脸道:“我只不过是从你的心声中听到了冲动的感觉,丽塔,表白是一件很神圣的事……”

听到这,丽塔同学还没说什么呢,一旁的霞之丘诗羽就忍不住朝某人瞥了个眼神:(¬_¬)

那意思很明显——总悟君,原来你也知道表白是件神圣的事啊?那他们两之前取材的时候为什么会表白得那么差劲?更过分的是,他们两人之间的情况比取材时还要不如,对方竟然是用偷袭的方式强行确定……

也就是她心善,否则,某人当初的举动就足够让她给对方下达无妻判决了!

“咳咳……”而被她这么一瞥,原本只是假装心虚的忽间总悠却是莫名心虚了起来:“总而言之,你现在之所以会产生表白就表白的想法,只不过是因为被我激将到了而已,可实际上,你又不是真的喜欢赤坂,你只是对他有些许好感而已……”

“……”虽然某人这般心虚的解释听起来有那么几分道理,但就某人这心虚的表现而言,丽塔同学只想说:“哦?可是我听人说,喜欢一个人的前提就是对他抱有好感啊。”

这意思也很明显,她现在虽然还没喜欢上赤坂龙之介,但既然她都已经对赤坂有了好感,那她喜欢上对方的可能性也很大……

事实上,如果不是土间总悟在樱花庄里横插一脚的话,说不定她都已经喜欢上对方了!

“什么喜欢一个人的前提就是对他抱有好感?”对此,土间总悟则是道:“虽然这话听起来似乎有那么些道理,但事实上,这就是句屁话……”

“哈?”

“首先……”土间总悟解释道:“谁会喜欢一个连好感都没有的人啊?其次,相互有好感的人那么多,可真正能走到表白那一步的人又有多少呢?”

“……”

“更别说……”没等丽塔同学开口,土间总悟就再次看向她道:“喂,你听过那么一句话吗?”

“什么话?”

“恋爱即是战争……”

“哈?”

“在这场战争中,率先表白的一方无疑会成为弱势的一方……”土间总悟一边说着,一边摆出一副他是在为对方着想的样子:“你知道一旦在恋爱这场战争中变成弱势方的话,结果会是什么吗?”

这话听起来似乎也有那么几分道理,丽塔同学如是想道,不过,在场的人中,也只有她在这么想,霞之丘诗羽跟团子埋只想吐槽:“……”

总悟君(欧尼酱)还真是会诲人不倦啊!这不就是他写的那什么《天才头脑战》的前言吗?虽然看上去似乎没什么问题,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却是:

“只有没谈过恋爱,或者没喜欢过人才会相信这种狗屁不通的理论!当你喜欢一个人,而对方也喜欢你时,你考虑的绝不是什么自己会不会身处弱势,而是对方会不会身处弱势才对,如果连为对方着想的心情都没有,那这种喜欢确定是真的喜欢吗?”

懂不懂什么叫两情相悦,双向奔赴?

那应该是男孩子说:“我喜欢你……”

女孩子回应:“我喜欢你,比你喜欢我还要多一倍……”

“才不是……”男孩子则是:“我的喜欢绝对比你的喜欢要多……”

额,如果觉得这太肉麻也太直白的话,那就文艺一点:“月色真美……”

“风也温柔……”

这才是两情相悦,双向奔赴,至于说什么恋爱即是战争?呵呵,那不过是拿来欺骗阿宅的理由而已——

要让他们相信,他们之所以到现在都还单身,是因为大家都把恋爱当成了战争,而他们又因为害羞的缘故,不敢表达出自己对某某的喜欢之意,才使得他们单身到了现在,如果他们当时能多点勇气,说不定早就已经摆脱单身狗的生活了。

毕竟,人生的三大错觉之一就有:“她喜欢我?”

别说土间总悟对此翻白眼了,就连霞之丘诗羽都有话要讲:“如果恋爱即是战争,率先表白的一方无疑会成为弱势方——那总悟君,我们两之间又算什么?”

某人可是用偷袭这种卑鄙的方法才让她不得不……

咳咳,按理来说,就算偷袭,那也应该算是某人先表白了吧?可某人弱势过吗?虽然土间总悟在某些时候会变得很从心,但他从心的前提可是先把她惹生气啊!

更何况,某人的未婚妻还一个,两个,三个……到现在,她都不知道总悟君到底具体有多少个未婚妻了,这叫弱势?

土间总悟:“……”

所以他不是说了吗?恋爱即是战争这种话听起来似乎有那么些道理,但实际上却是狗屁不通……

也只有那些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喜欢过一个人的家伙而言,这句狗屁不通的话才显得有那么几分道理;是以,既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喜欢过谁的丽塔就被这句话忽悠到了:

“恋爱即是战争吗?”

“没错……”眼瞅着对方被忽悠到喃喃自语了起来,土间总悟赶紧趁热打铁道:“丽塔,你想想看,如果是你先表白的话,那不管龙之介是拒绝你也好,接受你也罢,在跟她……”

“她?”

“咳咳……”闻言,土间总悟连忙又咳嗽两声道:“口误,口误,没办法,谁让那家伙长得那么像女孩子,如果不是有她~额,他这个前车之鉴在,我当初也不会怀疑……”

“你?当初?”丽塔同学很懵逼。

霞之丘诗羽跟团子埋则是:(¬_¬)

总悟君(欧尼酱),到现在你都还想为你跑到女子更衣室的事做遮掩吗?

“没什么!”见狡辩不能,土间总悟赶紧转移话题道:“那不重要,总而言之,丽塔,如果是你先表白的话,那你会不会觉得对方能够答应你是那么幸运?”

“诶?”不过,这番说法却是让丽塔有些不解:“为什么我觉得幸运?”

“因为你喜欢的人正好也喜欢你啊……”

“求豆麻袋!”有句俗话怎么说来着?某些理论虽然听起来有那么几分道理,但真要仔细去琢磨一番的话,那几分道理其实也就没什么道理了:“我觉得你说得不对!”

“嗯?”此话一出,土间总悟也楞住了,难道他猜错了?对方不是没有谈过恋爱,也不是没有喜欢过谁?

“再等等!”又有句俗话是怎么说来着?一个谎言需要无数个谎言去掩饰,土间总悟这一愣,却是让丽塔同学又发现了问题:“你不是会读心术吗?那你读读看我为什么会觉得恋爱即是战争这句话根本不对?”

土间总悟:“……”

啊~这让他怎么读啊?这家伙难道不是那种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喜欢过谁的人设吗?这不应该啊……

要知道,对方可是唯一一个能够在真白面前支撑了那么久的画画学徒,按理来说,对方应该是除了比真白多些常识以外,其他方面都跟真白大差不差才对,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对方也不会对超越真白的事感到绝望啊!

毕竟,她都一边谈恋爱,一边学习画画了,那画画比不上真白不是很正常吗?怎么可能会产生自己绝对不可能超过真白的想法?

可若不是这样,那对方为什么会觉得“恋爱即是战争”这种看似有那么几分道理的言语,其实是不对的呢?

要知道,这个国度的阿宅们……

等等!

这个国度?

土间总悟突然意识到了问题所在——丽塔她不是这个国度的人啊,从小就生活在西方国家的她怎么可能理解东亚这边的含蓄文化?

西方人向来直接,喜欢就是喜欢……

更别说,西方还有某些类人生物存在,额,黑那啥……

该怎么说呢?按理而言,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都不喜欢黑那啥才对;或者说黑都符合正常东西方人的审美才对,但它们却总能找到许多女性作为伴侣,这……

问题来了,它们是怎么做到的?

答案其实很简单,科学研究表明,黑那啥的dNA与东西方人种都存在着巨大差异,这种差异甚至比人类跟某些动物的差异还要打……

也正是因为如此,土间总悟才将其称做是类人生物,或者说,进化未完全的人类?

这种生物有一个特点,首先,他们不习惯被约束,也就是所谓的野性难驯,具体表现为,暴力,难以讲理等等,其次,是有别于人类的繁衍本能——东方人含蓄,西方人浪漫,而黑那啥则是直白!

不管是东方人也好,还是西方人也罢,其实在对待感情一事上,都有着自己的文化传承,像是东方人会花前月下,西方人会准备玫瑰加烛光等等,只有黑那啥是直白的:“我想跟你交往,你真美……”

天朝有句俗话叫:“好女怕缠郎……”

而黑那啥为了繁衍,能够做到比缠郎还要缠郎的地步,再加上不加掩饰的示爱等等——一般女生还真拒绝不了。

关键是,一些女孩子被黑人缠上时,这个女孩子给人的印象就开始降低了,西方人:“我竟然跟黑那啥一个审美?”

东方人:“这个女孩不会已经……”就算这个女孩跟黑那啥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懂不懂什么叫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啊!

更别说,黑那啥的暴力,跟繁衍本能……

一旦被对方缠上,大多数女孩子也就只能自叹命苦了,当然,也不排除某些崇洋媚外……不过,就算是崇洋媚外,土间总悟也有想不透的一点——

大多数黑那啥都是来自奥德彪的故乡,那某些崇洋媚外的女生崇它们什么?崇拜他们骑单车运香蕉的速度很快?还是崇拜他们骑摩托车都能一群人?亦或者是崇拜他们能够利用十几手的小汽车拉人赚钱?亦或者是开大巴车走在山间小道上都不减速?

这崇得莫名其妙啊!

不过,对于出生在西方的丽塔同学而言,这种崇……大抵是不存在的,甚至可以说,大多数西方人都讨厌黑那啥,歧视黑那啥;对此,黑那啥当然也有所表示,他们反对歧视黑那啥,等等,不应该是反对歧视吗?

呵呵,它们只反对歧视黑那啥,而不是反对歧视!

所以土间总悟才总是说:“我最讨厌两种人,一是肤色歧视,二是黑那啥,三是不识数的家伙!”

咳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