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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我的1995小农庄 > 第五百八十四章 祖先狗、铁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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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四章 祖先狗、铁鞋马

陈凌的鱼缸造景获得了一致好评。

山猫来了都艳羡不已。

那些陆续来抱小狗的买家和香客也是,看到这口鱼缸后,都有买完狗,再让陈凌给造一口一模一样的鱼缸的冲动。

就别提村里的村民和小娃子们了。

看到这鱼缸都站在跟前舍不得走。

尤其后来陈凌还放了夜光小鱼进去,那晚上天黑后不用点灯,缸里也是亮堂的,随着夜光鱼的游动,红的、黄的、绿的、蓝的、银白色的,各种各样的荧光色相互交织在一起,荡漾着诡计梦幻的色彩。

睿睿看到了都冲鱼缸抓挠着小手,嚷嚷着想跳进去玩。

赵玉宝更是越看越喜欢,忍不住再次挥笔写了篇文章,文章内容当中表达了自己对这口鱼缸的极尽喜爱。

陈凌看到后,乐得嘴角都咧到耳后根去了。

虚荣心得到了巨大满足。

都有种自己去买口缸再次打造一个新景致的冲动。

但仔细想了想还是忍住了。

决定先养好这口缸再说其他。

……

“我以为你也要在缸里养点凶猛鱼种呢,没想到造了一口这么漂亮的大缸。”

这天卖完狗之后,山猫一边看着牲口圈里剩下的几只小狗崽子,一边说着。

陈凌笑笑,把牲口圈的铁门打开,让这几只挤在门口的小狗崽子跑出来溜达。

说道:“我也想养点猛鱼,不过想要养猛鱼,这些带景观的缸并不适合。

猛鱼还是得用裸缸养。

缸里什么都不放,或者就只是简单铺点溪流石,山岩石啥的,给它们有个睡觉休息的地方就行。

而且真要养凶猛鱼种,按照我的养法,这口缸都有点小了。”

“咦,也对哈,我那口缸得有三米了,起先不觉得有啥,后来鱼多了,鲟鱼跟几条鱼吃太多,长得太快,长起来后,在缸里都有点转不过身。

没办法了,只能捞出来做菜吃了。”

这话不假,像是山猫之前养那些诸如鳡鱼之类的凶猛淡水鱼,就喜欢开阔的大水面,小缸养,根本没法养,鳡鱼游得快,容易撞缸,时间长了养不活的。

就算是别的鱼,比如鲶鱼、鲟鱼、龙鱼之类的,陈凌这口两米的缸混养起来都显得憋屈。

当然这说的是陈凌和山猫两人的养法,他们喜欢各种鱼丢一起。

如果是单独养一条,或者两三条,从小鱼养起,一米出头的缸就绰绰有余。

虽然大多食肉鱼长得很快,但一米左右的缸,起码还是能养个大半年的。

两人说着话,几只胖嘟嘟的小狗崽子摇头摆尾的去阿福阿寿跟前摇头摆尾的舔弄。

阿福阿寿现在已经学会收起舌头上的倒刺了。

这些小肥狗去舔它们,它们两个也眯着眼去舔小狗崽子们。

就是它们的舌头实在太大,口水也着实太多了,两三下就把小狗崽子们舔的浑身湿漉漉的。

就这还要跟两只大猫闹着玩。

山猫见了,立马喜形于色,蹲下来冲着小狗崽子们勾勾手:“嘬儿嘬儿嘬儿。”

这几只小东西听到叫声,转过头就甩着小尾巴,吐着小舌头满脸微笑的跑到山猫跟前,仰着小脑袋去闻去嗅,然后去舔他的手。

“嘿嘿,你留的这几只小家伙性格真好啊。”

山猫笑眯眯的抱起一只小黄狗就揉搓起来,“这只是给六妮儿家的吧。”

“对,这个焦黄色的是给他们留的。”

陈凌也走过来,跟着蹲下抱起一只小白狗:“这白的是给聚胜哥家的,黄的、白的这俩骚路稍好,舌头和胡子也是好猎狗标配,得留在我身边,不能送远了。

黑的是我大舅哥的,老鼠灰是我二舅哥的……

反正这五个小家伙里,四个都有主了。”

这两天家里的小狗崽子加上金门村送来的,陆续被买主抱走。

卖剩下的一共有五条小狗,都是二代狼狗中毛色独特的。

只剩下一条土黄色还没人说要。

最后估计不是落到韩闯手里,就是落到小绵羊手里了。

“这么好的狗,也没人说急着过来要抱走?”山猫揉揉小狗脑袋,放下来。

“换我早就忍不住来抱回家了。”

“哈哈,我们这儿也有讲究的,献哥他们都想着让大狗帮着带到两个月出头,壮实得很了再带回去。

这样的小狗养起来比一般狗好。”

陈凌笑笑:“不过让我多留也快留不住了,它们打架打得厉害,送走一批之后好了点,估计也坚持不了几天。”

“嗯,这个确实,要争狗王的嘛。”

山猫点点头,随后奇怪道:“你们这边的人还真奇怪,居然有专门为了小狗在你们村等上快一个月的。”

“不是。”

陈凌摇头:“他们可不是等着抱小狗,是特意留在这儿烧香的……”

烧香有说法,好像他们要‘三七’、‘三九’什么的。

也就是‘二十一天’、‘二十七天’,甚至更久。

因为本地的老鳖很灵验。

这是被真正证实过的。

所以这些香客就觉得这样对鳖王爷虔诚。

“原来是这样。”

山猫哦了一声,又压低声音:“这些烧香的是不是北边那些开矿的?”

开矿事故多,在迷信的人看来很损阴德,或者发财了有钱了就会注重起来。

陈凌闻言乐了:“这我哪知道?不过确实有钱,我这狗卖的多贵呀。

其实我知道的开矿开厂子的还真有,但那些还没来抱小狗呢,估计还得等一阵子。”

“啊?还有人?你留下来这五只又不肯卖,别的还有吗?”山猫诧异。

“有啊,赵刚那边的小狗子还没送来,送来还得挑着卖卖。”

陈凌说道。

赵刚那边的小狗就不如家里这边的小狗长得快,但那边也是跟着母狗,吃着奶多样上一段时间,不会有问题。

养足够俩月了,壮壮实实的再卖出去,买主带回家也好养活。

“哦对,差点忘了,上次咱们还打电话来着。”

山猫抱着焦黄小狗,在怀里摸够了,就放下来。

但是刚放到地上,他就又是一声轻咦,再次把小狗抱起来,用手捋直小狗的右耳朵,看了两眼……

皱眉道:“好家伙,你看这打架打的,耳朵上都有豁口了。

不是说这个最厉害么?咋还被咬?”

焦黄小狗和小白狗基本就是老大老二的存在。

最先睁眼,最先站起来,即便陈凌后来都喂羊奶,也还是这两个最厉害。

这是先天的,生下来就是厉害的狗。

陈凌过去看了看,豁口很小,要不是毛发有点秃,根本看不到。

然后瞄了瞄周围的几只小狗崽子,“呵,这准是那条老鼠灰咬的,这小东西是条小母狗,看着不起眼,其实是最敢反抗的。”

老鼠灰这样的狗,毛发颜色有点像是蓝猫那种颜色。

但比起老鼠和蓝猫的颜色,会更光滑,是很短的毛发。

这种狗大山深处有人把这种狗叫做祖先狗。

说这类狗是人们把狼训成狗的第一代狗,也是很凶的。

“啧,这祖先狗我见的也少,养大了看看咋样吧。”

山猫对狗的兴趣比别的都要大。

“行,要是这狗不错,生小狗的时候,第一窝的时候,用你狗场的狗配,以后咱们俩人也搞个优良犬种的繁殖基地。”

陈凌笑道。

山猫眼睛一亮:“那相当可以啊,这次回市里,我先带你过去看看,听我哥说,有一窝小狗生了。”

“行。”

陈凌这次送阿福阿寿‘返校’,山猫会跟他一块回去。

他那汽车的前挡风玻璃碎掉以后,还是空荡荡的呢。

在这山沟沟的几个小县城那可换不了。

就算有卖汽车配件和修车的,那也是为拉矿的运输车服务的。

小汽车上的换不了。

……

当天晚上,陈凌没守着鱼缸喂鱼,而是早早回家陪着王素素娘俩玩耍。

吃完晚饭后又带上王真真到处溜达了一圈。

小妮子现在晚上出门没有以前积极了。

以前逮鱼摸虾,捉知了猴,跑得比谁都快。

最近他们一帮小伙伴被那所谓的‘女鬼’吓得不轻。

后面虽然高秀兰带着她去哑巴河老鳖救人的地方和陈王庄外边的水库石像拜了拜鳖王爷。

但是开学后,经她们同学间一传播,越说越吓人,越说越恐怖。

加上有人说见到过淹死的人。

从河里捞上来后,青面獠牙,不是人的样子,是鬼的样子,十分狰狞可怕。

小学生嘛,在学校里课余时间,就是喜欢讲点这种东西。

然后就比之前还要害怕了。

所以这天晚上,陈凌还专门带着小丫头去逛了逛那些所谓女鬼出没的地方。

有黑娃小金跟着,两条大狗还专门趟着草,到处在水边闯来闯去。

除了夜晚回窝的水鸟和到水边找食吃的猫之外,别的啥都没有。

来回转了好几个地方,撵出来的野猫和野鸟都有一大群,王真真这才不那么害怕了。

如此才慢悠悠回家睡觉。

次日早晨,陈凌吃过早饭后回到村里,从虎穴里喊出来阿福阿寿,一人两虎坐上山猫的汽车出发去省城动物园。

出村之前,小青马跟着汽车跑了一路。

奇怪陈凌怎么不骑它了。

陈凌之前只顾着和山猫说话,没注意外边的情况。

后来小青马直接超过汽车拦到了跟前才看到。

在村道上,马可比汽车快多了,超车轻而易举。

“好家伙,这马也跟出来了,伱还是赶回去拴住吧。”

山猫赶紧把车停下来。

陈凌应了声,就开门下去,准备骑回去关进牲口圈。

结果小青马扯着缰绳,仰着脑袋,唏律律的叫个不停。

然后刨着蹄子,缓缓伏低身子。

一副要让陈凌骑上去的姿态。

以这匹马现在的身体状况,早就不怕走远路了,就怕人不骑着它出去跑。

怎么可能甘愿被陈凌丢在家里吃草。

“得了,这是让我骑它呢。”

陈凌一见这情景,就无奈的对车内的山猫笑笑。

“走吧,这两天不下雨了,我就骑着马去也一样,不然这马性子烈,在家不老实。”

“哈?不是吧,你还要骑着马去?”

山猫闻言直接从空荡荡的前挡风玻璃口探出身子:“上次骑那么远,不得好好养上一两个月?还骑着赶那么远路,路上跑得又快,马受得了吗?”

阿福阿寿也探着两颗虎头向外张望。

“怎么受不了,我这马蹄子硬实,就跟穿了铁鞋似的,最不怕的就是走远路了……”

陈凌笑呵呵的道:“走吧,没关系,我心里有数?”

“这……真行吗?”

山猫还有点将信将疑,瞄了两眼小青马,见这马还死活央着陈凌骑上去,就缓缓缩回车座位上。

“那你在前面走吧,这道上马快。”

“好嘞。”

陈凌立时翻身上马,小青马一甩脑袋‘噌’的就从地上站了起来,兴奋的唏律律一声嘶鸣,扬起尾巴就欢快的奔跑起来。

最开始的时候山猫不觉得怎样,村道和山路马快点也正常。

但是到了滨河段的公路上,他才惊讶的发现,奶奶的,追不上了。

油门都踩到底了,才刚刚追到小青马的马尾巴。

但车上没有前挡风玻璃,他不敢保持太快的速度,于是在车上的阿福阿寿被风吹的把脑袋埋进座椅下的时候,他赶紧把速度降下来。

即便如此,山猫自己也喝了一路的凉风。

‘妈的,今年年底高低也得搞匹马。’

望着陈凌远去的背影,山猫恨恨的拍着方向盘道。

那个余启安早就带着小媳妇去风雷镇到处寻马了,他之前不在意,现在看到陈凌在路上肆意纵马奔驰的潇洒姿态,一下子心痒痒了。

反正他爸妈以后也就留在村里了。

买了马也不是扔在市里没用处。

中午停车吃饭的时候,他特意的去小青马的身旁绕了两圈,打量了两眼。

只见小青马除了汗出如浆、毛发尽湿之外。

四蹄一点伤势也没。

一般马这东西在山区骑着走远路,速度又那么快,就算钉了掌也会受伤的,就是马跑快了停不下来,有点小伤也不会管。

直到跑累了停下来,这时候很多马儿才会暴露出伤势。

也就是说路上跑着看着好好的,停下来才发现马腿瘸了,或者马蹄子渗血了。

这就是山里走远路常会发生的。

“你小子是真有一手的,一样通了百样都通,连马也能养到这么出彩……这样的马能不能给我也搞一匹?”

山猫以前也觉得陈凌把马养得好。

但到底是怎么样的好,他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今天算是清楚的见识到了。

“行啊,这样的马找起来简单,我改天让余启安那老小子给你带过来一匹。”

陈凌一边把阿福阿寿从车上喊下来喂肉,一边笑眯眯的说道。

他要余启安找的,自然就是蒙古马或者铁蹄马了。

山猫有养马的心思,正好他也想见识见识这大名鼎鼎的蒙古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