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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我的1995小农庄 > 第四百二十一章 此兽胆大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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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一章 此兽胆大包天

豺,也就是本地说的豺狗子、扒狗子。

它们身形似狗,头宽嘴细如狐,耳朵半圆,皮毛多是酱红色,粗大的尾巴,在尾端颜色逐渐变为黑色。

此兽虽比狼体型小,但论凶狠,狼也要甘拜下风。

狼群是母狼居多。

而豺群,却是公兽为主。

同等数量的狼群与豺群遇上后,最后败退的往往是狼群。

听着很不可思议。

那是因为人们对豺狗子不熟悉。

此兽胆量奇大。

甚至悍不畏虎。

常常以多欺少,仗着群体优势,向豹子、熊、猞猁进行骚扰,把它们赶跑之后,从其口中强行夺食。

可以说豺狗子和非洲鬣狗脾性类似,没什么下限,为了食物,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常喜欢不劳而获,是种非常招人烦的野兽。

但即便这样,山中无老虎,也没什么野兽能招惹得起一支豺群。

陈凌他们前年进山的时候,遭遇到豺群,天亮后去捡肉,还捡到了许多被掏空内脏的豺狗子尸体。

那是它们同伴将其杀死,掏空内脏吃掉,剩下的尸体。

豺食同类。

狼虎再凶,也不会吃同类的。

可见其凶残的一面。

所以陈凌一发现有豺狗子出没。

当即就警惕起来。

这东西胆量大是一方面。

另外聪明狡诈,会戏耍哄骗猎物,试探猎物的虚实。

王立献和刘广利都曾提醒过他,说是当一只豺狗子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就要小心了。

这是它自己故意让你看到的。

其实这时候,在暗中已经埋伏了其他豺狗子。

当你在被视线内的豺狗子所吸引的时候,其他豺狗子会趁伱不备,对你猛然展开偷袭。

有句形容狼之狡诈的话,叫做【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用来形容豺狗子也是十分恰当。

且它们比起狼来,只会更狡猾。

……

果然,在陈凌一人两狗发现远处豺踪,瞬间警觉起来之后。

下一秒,黑娃小金就一左一右猛然盯向了两处地方,眼神锐利冰冷,口中呜呜有声。

并伏地身子,塌腰弓背,做好随时攻击的姿态。

这两处地方,不在溪流对岸。

而是就在他们附近一左一右,一南一北两处,全部是生长着高而茂密的草丛,与杂乱的灌木的地方。

这些山中野草,皆是有一米多高,影响视线。

陈凌虽看不清里头的情况,但两狗的反应已经说明了一切。

“奶奶的,大白天的,这些豺狗子怎么会在附近活动,这不是狼群的地盘嘛……”

陈凌低声骂了一句,让两狗先不要动,自己从洞天取出一杆猎枪,朝那两个地方分别开了两枪。

砰砰,砰砰——

枪响声之后,就见那两处地方高高的野草杆子晃动起来,紧接着一阵窸窸窣窣的动静伴随着“呜啊——呜啊——”的类似人吹铁哨子的叫声传了出来。

叫声奇怪,短促,尖锐。

与此同时,草间有一只只贼头贼脑的红影向外窥视,将草丛踩得“咔嚓,咔嚓”乱响,一边踩一边发出如尖哨般的叫声,搞出的动静更大了。

如果这是在夜里,足以让人不寒而栗。

豺狗子这东西胆量奇大。

一般的野兽,极怕枪声,听到枪声就会落荒而逃。

它们却不怕。

陈凌在两处地方分别开了两枪,它们仍旧不见半点惊慌。

而且还在这儿赖着不走。

对一人两狗在左右两处地方进行骚扰。

以此让一人两狗能顾左边不能顾到右边,进而伺机偷袭。

豺这东西最擅长挑逗、骚扰敌人。

这就是它们故意使出的招数。

“呜,汪汪汪!”

这些豺狗子的行为,把黑娃两个彻底激怒了。

两狗在山中难逢敌手,有着自己的傲气,哪能受得了这种挑逗。

当即便凶狠的吼叫着,想要朝那两个地方扑过去,给它们一个教训。

“别理它们,它们敢耍诈,咱们偏不让它如愿,走,去对面山坡,收拾那个落单的。”

陈凌瞥了两处草丛一眼,对两狗招了招手,率先大步跨跃溪流,向对面山坡杀了过去。

两狗听到命令,兴奋的大叫一声,猛地蹿了出来,三两步就把陈凌甩在了身后,朝山坡上那只单独行动的豺狗子凶狠的扑了过去。

一人两狗突然间杀过来,把这只豺狗子吓了一跳。

说豺狗子胆量大,那也是在占据绝对数量优势的时候,那时候的它们,尤其胆大包天,面对狼群杀手的大猞猁,以及老虎,也丝毫不怵。

甚至还敢引诱老虎追击,剩下的豺狗子去偷老虎的食物。

但现在是它自己一个,对上陈凌一人两狗,极度劣势,顿时就慌了。

这时候它想逃走也来不及了,小金速度极快,眨眼间已近在眼前,张开了狰狞的利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朝它扑了过来。

所以,这只豺狗子刚转过身准备跑,还来不及跑呢,就被小金追上了。

极度的惊慌之下,这只豺狗子发出嘶哑的叫声,同时身体本能做出了躲避的反应,像是一只轻盈的猫一样,弓背纵身一跃,直接就跳出去三四米远。

这就是豺的厉害之处,五六米宽的沟涧,也能跨过去。

比狼厉害得多。

但小金也不是好相与的。

它不仅比黑娃速度快,而且跳跃能力也极强,早前,在它四五个月大的时候,就能一跃跳上墙头,在雨夜召唤群狗。

在山里它更是如鱼得水,借助远远冲刺过来的速度,脚下倏一停顿,紧接着猛然跃起,在旁边树干上一踩,借力一个纵跃,直接跳到了这只豺狗子的身前,瞬间将其扑倒在地,咬住了其后颈。

就如同一个会轻功的武林高手,追击落荒而逃的敌人,双脚在树上一蹬,借力在半空一个筋斗翻过去,直接落在敌人面前,当敌人反应过来时,已有长剑横于脖颈之间。

那是相当的潇洒。

就一个字,帅。

比后世风靡一时,以弹跳力着称的马犬,还要灵活自如,潇洒写意。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在山坡上的豺狗子被小金制住的时候,那溪流对岸两处草丛的豺狗子才刚刚反应过来,匆匆扬着粗大的尾巴跑了出来,一只接着一只,足有八只,加上山上这一只,那就是九只。

它们口中发出“咯咯”如鸡叫般的奇怪叫声,比之前发出的哨声,带上了一股惊慌的意味。

以豺狗子的脾性,在占据数量优势的情况下,是不会这么惶急的。

陈凌颇为奇怪,对小金喊了一句:“小金先留那只豺狗子一命,给它个教训就行,我们入了秋再来收利息。”

而黑娃呢,早习惯被小金抢风头了,这时只是守在陈凌跟前,对包抄而来的豺群虎视眈眈,与此同时口中发出一声声如狼一般的长嗥。

黑娃越是这么叫,这些豺狗子就越慌,嘴里不断发出“咯咯嘎啊,咯咯咯咯嘎啊”如鸡叫般的惊慌声音。

本来还想对陈凌他们这一人两狗发起攻击呢。

可就在刚跨过溪流,要朝他们扑过来的时候,这些豺狗子却突然半途折返,舍下山坡上的同伴转身就跑。

这些豺狗子没跑多远。

就有一声声狼嚎声突然在陈凌的耳边炸响,声音无比清晰、响亮,仿佛近在咫尺。

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果然就看到隔壁的山坡上有一只只灰色的大狼显出身形,朝这边飞速接近。

“原来是狼来了啊,怪不得豺狗子这么慌呢。”

陈凌笑了笑,豺狗子就是这么欺软怕硬,知道自己只有九个成员,狼群则有二十多个,数量不占优势,没法以多胜少它们就会直接放弃。

不过很快,陈凌又收敛起笑意。

现在山里不仅有狼群,居然还出现了一支豺群。

这样不行啊。

对村里的威胁有点大。

得想个办法把它们赶回深山老林去。

“得了,走了一下神,就让它们跑没影了。”陈凌四下瞧了瞧,一拍大腿,只得暂时作罢。

那些豺狗子体型瘦长,看着还不如普通土狗强壮,但却很有力量,速度也十分快,如一道道红色魅影,穿梭在林间,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而且还能跨越五六米宽的山涧,行走在悬崖边上,甚至能借着地势,跳上树冠……

他纵然带着狗也追不及的。

剩下那只被小金咬伤的豺狗子也滑溜得很,一瘸一拐的站起来,想趁陈凌不注意落荒而逃。

被小金及时按住了。

“按山里的规矩,我原本还想放了你的,但要不是我艺高人胆大,换一个人路过这里,肯定要把命留在这儿……”

“所以,那就去洞天里给我当苦力去吧,省得你带着伤回去,遭到同类残食。”

“这样算来,你还得谢谢我。”

陈凌挥手把这只剧烈挣扎的豺狗子挥手收进了洞天之中。

一只活生生的豺狗子倏然不见踪影,让从隔壁山上赶过来的狼群瞬间愣在当场,傻呆呆的看着陈凌。

“几天不见就不认识了?快过来,我带你们玩去。”

陈凌还以为它们认生了,便热情的冲它们招招手。

……

就这样,带着两狗和狼群在山间欢快的肆意纵横半日,太阳落山后,才慢悠悠的下山回家。

次日一早,陈凌起床后就准备去大队上说一声,山里有豺狗子出没的事情,让村民们最近没啥事别往山林深处走。

其实现在到了农忙时节,也没什么人有那闲工夫去山里瞎逛。

不过该提醒还是要提醒一下的。

顺便呢,也要从村里找几个人,帮忙摘杏子。

今天该摘杏子了。

昨天孙艳红也说今天会派辆车过来。

结果刚到村里,啥话还没说,就有不止一个人知道他家今天要摘杏子的事。

纷纷说,吃了饭就过去帮忙,让他别多操心了。

这很多都是从他家拿了鱼苗赚了钱,或者经他介绍,被人买过土特产的人家。

人家念着这份情,想帮忙,陈凌自是不会拒绝。

去大队的时候,二毛驴家的王文超也把他拦下来,跟他说,在村里养伤的李红旗等人伤好了,这两天又准备找人进山呢。

他自己想了想,觉得这些人钱给的不少,这趟还是想跟着去。

今天帮陈凌摘杏子,明天或者后天就跟着他们进山了。

陈凌一听他这话,脸色严肃起来,把他拉到一旁说道:“小超,我劝你这次能不去就不去,山里现在不只是有狼,还有豺狗子呢,豺狗子那玩意儿可比狼凶多了,这时候又是野东西生崽儿的旺季,一旦惹急了,你们那些人带上枪也招架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