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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我的1995小农庄 > 第三百五十一章 挖笋,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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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一章 挖笋,斗狗

确定怀孕之后,才不过三天,王存业和高秀兰就从风雷镇赶了过来。

二老那叫一个高兴啊。

女婿家里人丁本来就少,还是得多多努力生娃呀。

把这个家得捣腾的热热闹闹的,这以后日子才够红火,儿孙才兴旺。

老丈人和丈母娘再次赶来,平日帮忙带带娃,干点农活,以及处理些农庄杂七杂八的事。

陈凌一下子就轻松不少。

也有时间放马遛狗了,也有时间跑山了。

他还琢磨着,过些天就带着观赏鱼去市里走一趟,试试价格如何。

春雨贵如油。

今年的春雨让人等的望眼欲穿,今天终于是下起来了。

春雨如牛毛、如细针,清清凉凉,晶莹剔透。

广袤的田野上飞舞着密密的牛毛细雨,白茫茫一片。

如烟、如雾、如尘。

缠缠绵绵,像是扯不尽的银丝,铺天盖地的下了下来。

在大大小小的水洼中,不时漾起一道道细细的波纹、一圈圈淡淡的涟漪。

缠绵的春雨中,农庄的家禽与牲口欢快起来。

大鹅、鸭子纷纷张开翅膀,嘎嘎叫着,转着圈圈迎接春雨的洗礼。

一众土鸡也不断抖着羽毛,任由雨水打落在身上。

羊圈的羊,牲口棚的骡马也早就迫不及待的叫起来。

陈凌小两口见此,挤完羊奶,就把这些家伙们全放了出来,让它们在果林撒着欢玩闹,不论是跑是跳,还是在水渠与河沟戏水,都不管它们。

连家里大狗小狗以及鹞子也都放了出去,让它们迎接这场春雨的洗礼。

他们自己两人便抱着儿子在竹林的亭子说些亲密的小话,等着王存业和高秀兰来这边吃饭。

“呀~”

这时陈凌腿上的睿睿发出一声高兴的叫喊,露出白嫩的小牙,两个小手张牙舞爪,欢快的冲农庄的方向笑着叫着。

却是小花猫看到家里的东西全跑出去了,也试探着跑了出来。

这小玩意儿还没跑出过这么远的距离。

鬼鬼祟祟,小心试探的样子,让睿睿觉得很好玩,伸着手就像探过去抓小猫。

这时一阵“汪汪”狗叫传来,是小狗子们在果林撒着欢驱赶鸡鸭。

小花猫听到了熟悉的叫声,飞快溜走,跑了过去。

和小狗子们一起去“呜呜”的扑咬鸡鸭。

哪知把鸡鸭们的带头大哥惹毛了,几只大鹅从水渠里飞跃上来,带着鸡群鸭群,扑棱着翅膀,对它们一阵猛追猛啄,将这帮调皮捣蛋的小家伙追得落荒而逃。

很快又在蒙蒙细雨中,追赶起叼石头,捡树枝的鸟雀来。

“今年这林子里的鸟比去年还多啊。”

王存业和高秀兰从细雨中走过来,看到果林周围的鸟雀竟然在雨中找食、搭巢,再往树上一看,往林子里一走,扑棱棱一大群鸟儿从树上、从枯黄杂乱的草丛之中飞起。

黑压压的一片,少说也得数百只了。

“是挺多,这天才刚暖和起来,你瞧这林子里,光鸟粪都厚厚一层了。”高秀兰说道。

两人走过来,背了两筐红薯秧,倒在牲口棚的石槽内,用来喂牲口。

红薯秧和花生秧这种玩意儿,骡马都是吃的。

也有晒干了打碎,掺和点杂七杂八的当饲料的。

看到陈凌两人跟过来,王存业笑道:“都知道你养了马,村里好几家都让我跟你娘去弄红薯秧呢,现在这玩意儿可多啊,赶明儿不下雨了,去开拖拉机拉两车回来。”

“行啊,马上也开始压红薯了,这玩意儿确实多。”陈凌抱着娃点点头。

以往山里人贫困,就是靠着红薯来活命的,这玩意儿不怎么挑剔土地,且产量高,能连着种两三茬,当年有很长一段时间是当做主食的。

家家都有的红薯井就是凭证。

这在当年就是粮窖。

种红薯,每年正月过完年,就开始育红薯苗。

阳春三月,开始压红薯秧。

土话讲是压红薯秧。

其实就是“扦插红薯秧”。

这时候的育苗出来多余的红薯秧除了喂鸡鸭就是喂牲口,不值钱的。

“嗯,油菜苗也多,地里长得多了稠了得间苗拔出来一堆堆的,那也没人要的,鸡鸭可吃不完。”王素素跟着说道。

这个也不必去给人要,人家有的自己就丢出来了,田间地头多得是。

不过多是羊来吃。

羊不挑食。

“嗨,别老说牲口了,咱们家养的东西总不缺一口吃的,那啥,素素你想吃什么,今天下雨了,咱们一家子就在家琢磨着做点好吃的吧?”高秀兰笑眯眯的说道。

这两天老太太可是每天高兴得很,女儿二胎来得这么快,真好啊。

这时候王存业很煞风景的道:“素素吃啥,用你个老婆子操心吗?人家两人想做啥饭就做啥,还用你来多嘴多舌?”

高秀兰一听就气得忍不住想动手,瞪着王存业道:“你不会说话就别说话。”

眼看老两口要掐架,王素素连忙说:“爹,娘,阿凌说待会儿去挖笋来着,晌午就用鲜笋炒些菜就行,要不就再烧一条鱼。”

王存业自然也是疼爱女儿的,知道女儿爱吃笋,一听就叫好道:“好,我待会儿跟凌子一起上山挖笋去,咱们这竹林里的不行啊,今年没啥笋子。”

陈凌便说:“已经吃过几次了。爹,你的腿脚阴雨天不舒服,我自己去就行。”

王存业便摆着手笑道:“没事,没事,我的腿脚是在家不行,来你们这边儿刚待了两天就好了,今早下起雨了,也一点不显疼,现在脚心还是热乎的,在家是凉的。”

高秀兰闻言哼了一声,“看吧,你爹现在都会装病了。”

啥叫来到这儿就好了,在家不行,让女婿村里的村民听到还以为他们光想着来女儿这边享福呢。

“哎呀,你这啥话嘛,我装病也不至于这样啊……”

王存业不耐烦的冲老太婆嚷了一句,然后对着陈凌两人灵活晃了晃病腿。

说来也怪,这条腿在家,每逢阴天雨雪,还真是隐隐作痛,晚上有时候就睡不着。

但是来到这边,立刻好转。

想想去年,在这里大半年时间,这腿也是没闹腾过,而且睡觉睡得好,吃饭吃得香。

这让老头儿心里很犯嘀咕,今天来的时候路上就在心里念叨,难道女婿家真有宝贝镇宅?

不然咋会有这种咄咄怪事。

老太太没病没灾,倒是不明显,以为老头子是想念两个女儿和外孙子呢,老想着往这边来。

听着二老拌嘴,陈凌微微笑起来,对此他是再清楚不过,这其实就是自家的水源和食物的问题。

原本去年再待几个月,王存业这条腿会慢慢好起来的。

可他们两人年底要回家,自然就差点意思。

不过陈凌也不急。

要是急了,每天喝上洞天小树上的灵液就可快速恢复完好。

但那太惊世骇俗。

还是慢慢来得好。

花个两三年时间,自己养好的腿,也更好让人适应。

……

“上山挖笋喽。”

闻讯而来的王真真一蹦三尺高。

今天是早春的第一场小雨,许多村民欢天喜地的在村外挖野菜,王真真和村里的小娃子也去了。

疯了一阵,挖了许多野菜,回来还是兴头不减,依然要跟着陈凌两人进山。

这不,已经备上背篓和小锄头了。

天阴沉沉的,雨丝已经停了。

三人拿着锄头,拿着编织袋,背着背篓,穿上雨鞋,带着两狗和鹰一起进山了。

走了不到半里山路,王真真右耳朵一凉,用手拿到眼前一看,赶紧跟两人说:“爹,姐夫,又下起雨来了。”

“有什么好怕的,不过一点小雨,今春雨水可少,还怕它不下了呢。”王存业一笑,回答道。

“不是怕,我是高兴。”

王真真嘿嘿一笑,带着黑娃小金越过两人,飞快的顺着山坡跑了上去。

陈凌身后的背篓上站着一只黄爪鹰隼,一人一鹰,边走边四处打量。

此行挖笋是从西山上去的,要去山中湖的大片竹林里挖。

一场春雨洗去了山林的尘埃,树木与竹林青翠欲滴,细密的雨丝下,一股股山泉在沟涧流淌,竹林里的竹笋更是数不胜数。

大的小的,嫩的老的,这里罕有人踪,笋子不挖也是浪费。

走到山中湖畔,早春的湖面非常浅,细细的雨丝在湖面荡漾起一圈圈小小的涟漪。

南岸青青的竹子修长挺拔,碧绿的叶子上挂满了晶莹的水珠。

当真是风景如画。

王真真和两只狗撒着欢的跑动,已经成了三个泥猴子了。

这时候发现了一颗大笋子,就迫不及待的跑过去,王真真撸起袖子就开挖,两狗也是在旁边一阵刨土。

三个家伙忙的不亦乐乎。

王存业瞥了一眼,哼的笑了:“真真,我去年刚教过你的全忘了,光顾着玩是吧?早春挖笋要选刚冒头的最鲜最嫩,吃着最好吃,你就光想着贪大了。”

王真真最不怕王存业这个老爹了,擦了擦小脸儿上的雨水,嘴硬的反驳道:“谁光顾着玩了,我知道这老的不好吃,我是挖回去种竹子的。”

陈凌闻言顿时嫌弃道:“种竹子也不用那个,快别瞎费劲了。”

说着,翁婿两人各找到了一颗小笋,在笋根的位置挖的泥土翻出,笋根也一点点的露了出来,把锄头伸到笋根下面,往上一抬,整颗竹笋就被拔了出来。

王真真见两人不理她,也觉得无聊了,带着狗跟在后面开始老老实实找小嫩笋挖。

不过到底是年纪小,挖起笋来吃力得很,不一会儿就累得满头大汗,身上没力气了,倒是把笋皮扒下来不少,损坏了一些笋尖儿。

直呼这挖笋没有挖野菜好玩。

挖笋太累,还挖不出老鼠来。

陈凌就说,竹林子里有竹鼠,让她带狗去抓吧。

小丫头这才重新涌起一股力气,满血复活的跑了出去。

狗和鹰也不甘寂寞的跟了过去。

这等豪华阵容之下。

即便早春的竹鼠不如夏季好找,最后也抓了两只小胖墩回来。

回家后,鲜嫩的竹笋,配上两只竹鼠,一家子狠狠的美餐了一顿。

……

老丈人和丈母娘来了,有人给看娃了,陈凌也有时间去做自己的事情了。

他准备明天或者后天,天气转好之后,就去趟市里,带着第一批观赏鱼去卖一卖。

说是第一批,这个说起来比较笼统。

其实他自己按照买来的书籍图画对照,这第一批观赏鱼的品相应该是分为三个档次的。

第一档次是漂亮。

第二档次是顺眼。

第三档次就是普通了。

说是普通,这个档次也比陈凌去年买回来的那些成鱼品相好。

他主要想看看前两个档次能卖到什么价格。

到时候江南江北的多跑两个地方,对比一下。

于是就琢磨着,赶明儿去城东南的藤河乡坐船把鱼带过去。

既然想把观赏鱼当成正经收入,怎么也得抬到明面上啊。

正琢磨着,便听到农庄外群狗狂叫,一阵汽车鸣笛声传来。

王存业听声而起,垫着脚望道:“谁来了?别是大海吧,他不说今年开春得来咱们这儿换变压器栽电线杆吗?”

“应该不是,熟人黑娃两个不叫的。”

陈凌摇摇头,向外儿走去,出去一看,是孙艳红的车停在麦田边上,这婆娘和一个陌生的男子,拿着一些肉想喂狗呢。

但陈凌家的狗向来不吃陌生人的食物,有人喂它们只会起到反效果,引来狗的仇视。

现在这一男一女已经被狗群团团围住,吓得紧紧贴在车边不敢动弹。

“富贵,你家狗也太不识好人心了吧,喂它们吃的,咋还想扑我们?”孙艳红脸色苍白的道。

“得了吧,你心里想啥谁知道?我都不稀得说你,你说你每次来我家,就不能老老实实的来吗?小心思那么多。”

陈凌瞥了两人一眼:“来买酒,还是买咸蛋?”

来他这边儿的,一般除了这两样没别的事。

“嘿嘿,来看看狗,我在道上碰见你好几次出去遛狗了,跟你说话你也不理人……”

孙艳红故意埋怨一声,而后指着旁边的男人道:“我今天给你带了个大老板来,知道你有好狗,想花大价钱买。”

她这话刚说完,陈凌刚要皱眉拒绝的时候,她旁边的男人连忙摆手道:“不买了不买了,我是老早就听说你家狗厉害,想来买两条小狗崽子回去养的,小狗崽子从小到大喂起来,能把狗养熟。

这不今天正好来你们这县里,就让孙姐带过来瞧瞧,我不知道你这窝小狗都长成大狗了,既然长成大狗,那就算了。”

长成大狗了,带回去就养不熟了。

而且这群狗多凶刚才他可是见识到了,现在还心有余悸呢。

不过怕归怕,但现在仔细打量几眼过后,心里却是对这些狗中意的不得了。

然后就放下肉,热情的向陈凌自我介绍。

这人是天南市附近县里的,叫余邦金,小个子,圆脑袋,厚嘴唇,家里有两个挺大的方便面厂、饮料厂,让陈凌喊他老余或者老金就行。

下午雨没停,外面还在下小雨,陈凌便请他们两人去农庄喝杯热茶。

在客厅坐下后,余邦金还在说:“你家这狗养的真好,又高大又壮实,瞧这腿跟小柱子似的,看着就喜人。”

“不过富贵兄弟啊,你这狗养得这么好,可该带出去玩玩的,我知道个场子专门斗狗的,你有兴趣不?有兴趣,我带你去一趟,咱们玩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