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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归一 > 第三百一十四章 三匹龙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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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吴勤的想法,便是外出也要虚晃一枪,以免被城中细作发现并通知了吴熬,不过他的这一建议吴中元没有采纳,在吴勤等人看来他是出去躲难,而在他看来自己是出去公干,没必要搞的鬼鬼祟祟。

喊了大傻过来,载了老瞎子和老二就要上路,这时候吴勤跟他的意见又发生了冲突,他将黄毛儿留了下来,继续保护吴荻,而吴勤担心他们一行并无高手随行,安全很难保障,非要让他带上黄毛儿。

僵持良久,最终他还是带上了黄毛儿,仔细想来吴熬冲吴荻下手的可能性的确不大,把黄毛儿留下属于火力的严重浪费。

大傻升空,往西去,姜南此前去了崮山,得过去接上她。

有黄毛儿随行,身上还有补气丹药,就没必要带上猁龙棍了,他实在不擅长用棍子,不过斟酌过后还是带上了,不过不是他自己拿的,而是给老瞎子做了拐杖。

姜南母亲的身体一直不太好,她很孝顺,中途回了连山一趟,一行人赶到崮山的时候她刚回来,吴中元也不自崮山耽搁,接了她直接往北去。

在吴中元的印象当中他自现代滞留了很长时间,实际上他并没有离开多久,近段时间各族也没什么大事发生,要说什么事儿都没有也不对,当日吴熬没有撒谎,熊族的大夼前段时间的确遭到了异类的攻击,吴君月也的确前去驰援去了,至于战况如何,目前还不太清楚,攻击大夼的是什么异类也不晓得,大夼是熊族最北面的垣城,交通不便,消息传播的也比较慢。

按照众人之前的计划,下一站是北疆的马族,这次还往那里去。

北上的途中,吴中元一直在斟酌要不要再去一趟昆仑山,他已经确定阳属魂石确有神效,那座破庙的门楣上还有一枚黑色的阴属定魂石,可保魂魄不伤,如果能拿到手,以后定然用得上。

沉吟良久,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上次过去的时候他也曾试图用丹药与红毛小狐狸交换那枚定魂石,小狐狸也想要交换,却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给阻止了,那股无形的力量不但阻止小狐狸取下定魂石,还将小狐狸关进了破庙,既然对方已经有了防范,再想得那枚黑色的定魂石就难上加难了。

那枚白色的阳属定魂石仍然交给姜南,但他递过去,姜南就拨了回来,她虽然不知道此物的具体作用,却知道其确有护身效果,吴巭施展瞬息千里只送走了他的魂魄却没能送走他的肉身,这便是最好的证明。

姜南不接,吴中元再递。姜南再推回,吴中元再递送,与此同时板起面孔正色说道,“传说不虚,此物确有护身之效,你妥善收藏。”

吴中元说话的时候以眼角余光暗暗观察老二的表情,老二虽然看着他们,脸上却并无羡慕和垂涎神情,这一点令他很满意,老二虽然又贱又贫,却不贪婪,也没什么野心。

吴中元随性且随和,少有严肃表情,见他表情严肃,姜南便没有违逆他,伸手接了。

送出了定魂石,吴中元转头看向老瞎子,“先生,你可知道何处有祭炉升温之物?”

“你想打造兵器?”老瞎子反问。

“嗯,”吴中元点了点头,“我一直无有趁手的兵器,虽有玄铁,却苦于不得熔化而难以熔铸打造,”

老瞎子闭目不语,不问可知是在回忆思考有什么东西能够提升炉膛的温度。

见老瞎子一直不说话,吴中元又说道,“你可知道何处有地热火山,亦或是某处常有天雷降下?”

老瞎子说道,“我之前曾与你说过那位于河海交汇处的猎蛟夷人,除了硝制蛇皮龙筋,他们还炼有蛟油,那蛟油可以燃烧,且炙热非常,若能得到一些,想必可以用来祭炉升温。至于地热火山,貌似只有两处,一处位于东北方向的天池附近,还有一处位于东南方向的一处海岛,但这两处火山只是偶有浓烟冒出,多数时候都是固封沉寂,并非常年喷燃。”

听得老瞎子言语,吴中元冲其投去佩服眼神,老瞎子所说的这两个地方应该是长白山五大连池区域和老蒋蜗居的台岛,在现代的地理上这两个地方的确是火山密集区域,也只有这两处区域有活火山。

老瞎子又说道,“南海有岛,名为火岛,占地广博,岛上多有珍禽异兽,传说那里有处山谷,名为雷谷,到得夏日,几乎每日午后都有天雷降下,但此事我只是耳闻,并未亲眼所见。”

“先生博学。”吴中元正色说道,老瞎子所说的火岛应该就是后世的海南岛,那地方有没有雷谷他不晓得,但那地方的确是中国闪电出现最频繁的地方。

“惭愧,惭愧。”老瞎子虽在谦逊,脸上却是带着笑的,没有人不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可和赞赏,老瞎子也不例外,最主要的是老瞎子也并不是个很严肃的人。

“先生,你可曾见过那蛟油燃烧?”吴中元又问。

老瞎子不明白吴中元为何有此一问,疑惑转头。

吴中元感觉自己表述的不很精准,便换了个问法,“易燃之物在燃烧时都有火苗发出,火苗颜色不同,其炙热程度也不相同,那蛟油燃烧时是何种颜色?”

老瞎子理解了,回答道,“夷人有硝皮熬盐二技,用以易换糊口,熬盐时会在釜下添加蛟油,釜下火苗多为红色,逢庆典喜事,会燃烧蛟油照明,那火苗色呈蓝色。”

吴中元缓缓点头,红色火苗最高三千度,蓝色火苗最高能达到四千多度,但这只是外焰的温度,并不能将其视为整体温度。

油脂这种东西的确可以用来提升温度,古代经常有谁谁谁练剑不成,把老婆孩子扔进了炉膛,然后火苗大涨,炼成宝剑的传说,其本质就是利用了油脂升温,不过扔老婆扔孩子是不对的,扔头猪进去其实效果是一样的。

不过三千度和四千度都不太够,三千度只比普通烟火高一点而,而四千度还达不到地火,也就说火山岩浆的五千度。

“对了,”老瞎子突然想起一事,“夷人洞葬,在其祖坟所在的山洞里有一盏长明灯,发出的是紫色光亮。”

“紫色?”吴中元隐约看到了希望,练气之人随着灵气修为的提升,灵气颜色会产生变化,由低到高分别呈红,蓝,紫三色九等,对光谱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火焰的颜色也是这样,紫色的火光只会在七千度以上才会出现。

“那时我还不曾瞎眼,看的真切,确是紫色。”老瞎子说道。

“紫色。”吴中元兴奋搓手,巫师作法召驭的雷电温度并不高,天然形成的雷电温度才能达到八千度左右,紫色的火光是七千度,比天火雷电低不了多少,如果能弄些这种油脂回来,就没必要把黎大寿送去海南岛了,雷电这东西不可控制,往哪儿劈也没个准儿,可别没劈中陨铁倒把黎大寿劈死了。

“你想作甚?”老瞎子笑问,“那可是夷人祖坟,难不成你想灭了人家的长明灯?”

“那倒不会,我只是在想若是可以,不妨换些回来。”吴中元讪笑。

老瞎子摇头,“夷人用来祭祖的油脂当是取自某种罕见的蛟龙,很是稀有,怕是不会轻易交换。”

见吴中元面有忧色,老二自一旁插嘴,“不换?不换就偷。”

听得老二言语,吴中元皱眉看它。

见吴中元皱眉,老二急忙说道,“大哥,这事儿不用你动手,我去。”

吴中元哭笑不得,“谁都知道你现在跟了我,你偷跟我偷有什么区别?到最后还不得把账算到我的头上?”

“我们不需露面,自地下挖洞进去。”老二坏笑。

“有些缺德。”老瞎子虽然嘴上这么说,但语气和表情都说明他并不反对老二这么做。

吴中元笑而不语,缺德是肯定缺德,但把黎大寿送到海岛上冒着被雷劈死的危险打造兵器更缺德。

见三人无形之中达成了默契,姜南无奈的叹了口气,她是牛族二贵人,光明磊落,对于这种“鸡鸣狗盗”的行为从内心深处是很排斥的。

吴中元看到姜南在叹气,却也只装看不到,做人不能没有底线,但也没必要按照圣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谁这辈子还不干点儿坏事儿,只要不是损人利己就没必要耿耿于怀。退一步说就算是偷,也是为了天下百姓而偷,他可是为人类的生死存亡而战,没个趁手的兵器怎么能行。再退一步说,什么长明灯,都属于封建迷信,用蛟油给死人点灯属于战略物资的严重浪费。

入更时分,一行人离开中土进入北疆地界,中土和北疆有明显的分界线,进入北疆之后树木明显减少。

南面的朱雀,西面的白虎吴中元都见过了,此番往北疆来,应该去见见玄武。

玄武所镇守的区域位于饮马河的下游,是一处黑水水潭,与饮马河的河水并不相接,但循着饮马河往下游走,就能找到那处水潭。

不过他们此行是往马族去,去见玄武有些绕路。

就在吴中元犹豫是先去马族还是先去见玄武之时,姜南突然抬手北指,“你看。”

吴中元闻声抬头,循着姜南所指向北望去,只见北面天际出现了几道黑影,由于距离尚远,看不真切,甚至连黑影都算不上,只是几个黑点儿。

众人目前正处于树林的边缘,为保安全,吴中元便授意众人退进了树林。

北方出现的几个黑点儿移动的速度非常快,片刻过后便到得十里之外,到得此时,吴中元终于看清了来的是什么,是人,是三个骑着马的人,为首的一人是个披挂深紫披风的高大妇人,骑的是匹怒睛黑马,黑马身形健硕,龙肌矫健,狂奔之际脚下生云。后面的二人披挂的是紫色披风,骑的是两匹乌骓大马,这两匹也不是寻常之物,亦是踏云龙驹。

这三人吴中元都认识,都是熊族勇士,为首的一人正是熊族勇士的头领吴君月,此人不久之前曾经驰援大夼,驱逐入侵之敌之后可能没有回返有熊,而是顺路北上去了马族。

待得三匹龙驹飞驰南下,不见了踪影,老二看向吴中元,“大哥,咱还去马族吗?”

“还去个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