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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归一 > 第六百四十一章 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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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格九阶与地格九阶有诸多不同,其中之一就是晋身天格九阶之后可以御气而行,不再需要落地借力,正因如此,吴中元赶赴心月岛也就不再需要借助飞禽和坐骑。

此时是卯辰之交,也就是早上七点左右,吴中元是昨天下午三点左右离开有熊的,十几个小时除了赶路还探视了隗城,周饶国,夷人,鲛人,其效率只能用惊人来形容。

不管做什么都要有条理,所谓条理,指的是合理规划和安排工作以及生活的能力,其本质是一个人的前瞻性,说的文雅一点儿就是谋而后动,早在出发之前吴中元就已经规划好了路线,先去哪儿后去哪儿,怎么做才不浪费时间,才不跑冤枉路,他都想好了。

条理的本质是前瞻性,而前瞻的前提是智商加心静,智商不够脑子就是糊涂的,只能闷着头走一步看一步,而心不静则思绪杂乱,无法进行细致周全的前瞻和计划。

大部分人都喜欢有条理的人,因为这种人有条不紊,逻辑清楚,周详缜密,少有疏漏,与这种人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但也有很多人不喜欢有条理的人,因为跟这种人在一起他们会发现自己有很多不足,很难产生优越感,也正是基于这种心态,看乡村扯淡故事耍宝卖彪的观众,远远多于看百家讲坛传授知识的观众。

赶赴心月岛的途中吴中元一直在思考一件事情,那就是像这样每隔一段时间去心月岛探视一番,怕是很难保证心月狐的安全,虽然心月岛有毒气防护,而且在毒气遭到破坏之后猴子就会敲锣,心月狐听到锣声就会散出灵气布起灵气屏障将岛屿罩住,之后岛屿会沉没入水暂时躲避,但是这两种安全措施只能抵御寻常的入侵者,别说天格修为了,便是不惧毒气的紫气勇士也有侵入的可能。

但是总往心月岛跑也不是长久之计,麻烦倒在其次,每去一趟就有被跟踪的可能,这是最要命的。

但是如果不去探查,出问题了岂不负人所托?万寿珠和九叶青莲都是黑衣老者送赠,说白了就是已经得了人家的好处了,如果再把人家托付的事情办砸了,脸皮往哪儿搁?

如果心月岛上是宝物或者其他什么死物,被偷走了还有寻回来的可能,但心月岛上最珍贵的东西是心月狐,那可是令男人垂涎,令女人生妒的绝世尤物,不管登岛的是男人还是女人,心月狐都会被侵犯攻击。

仔细想来,想要加强对心月狐的保护只有两种办法,一是自心月岛布置灵气屏障,但是以他此时的修为,想要自心月岛布下灵气屏障还有些勉强,不过好在布下的灵气屏障并不为阻隔入侵敌人,只是为了起到告警的作用,能让他在第一时间感知到有人侵入了心月岛。

但是这个办法有个很大的弊端,那就是总会有飞鸟和海兽误入海岛,那只母猴子每天的日常工作中就有一项是将那些被毒雾毒死的飞鸟和海兽的尸体扔回海里,这也就决定了灵气屏障这个办法不可行,警报被触发一次他就得跑一次,每天不用干别的,光往东海跑了。

除此之外只剩下最后一个办法,那就是施展七窍灵通将那只母猴子收为扈从,七窍灵通是主人与扈从产生感应,扈从无法主动与主人联系,但这个是可以通过调整控制的,可以允许猴子在岛上有外人进入时主动与他感应联系,这个办法是最安全,也是最缜密的,唯一的弊端就是他得浪费掉一个扈从的名额,要知道扈从和主人一旦建立心灵感应,就会持续终生。

七窍灵通最多只能可以感应俘获七只扈从和坐骑,他已经有了大傻,黄毛,三爷,穷奇,还剩下三个名额,五道封印尚未消失,大的战斗尚未打响,以后的日子还很长,三个名额并不多,浪费掉一个他不确定值不值得。

不过沉吟良久,他还是决定用掉一个名额,将那母猴子收为扈从,对心月岛进行严密掌控,确保心月狐万无一失。

吴中元很清楚自己付出的是什么,随着灵气修为的提升,他可以感应俘获更加强大的凶禽猛兽为坐骑,他收了一个母猴子,就可能失去另外一个比穷奇更强大的扈从。

每个人都会权衡得失,但不同的人价值观是不一样的,吴中元之所以决定这么做,是因为在他看来这么做是值得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万一心月狐受到了伤害,他辜负了亡人所托,日后即便他平定六道,立下无量功德,也难以释怀自己负人所托的遗憾和污点,人不怕别人否定自己,最怕自己否定自己,这个遗憾和污点他背负不起。

打定主意便不再犹豫,催动灵气赶赴心月岛。

还好,岛上一切如常,并没有任何异常情况发生,吴中元取出自有熊带来的点心递给猴子以作奖励,然后施展七窍灵通将其收为扈从,他连穷奇都能收服,收服一只母猴子自然不会有任何困难。

收服了猴子,限定它只有岛上发生意外才能主动与他感应联系,吴中元彻底放下心来,用掉了一个名额也是值得的,如果感觉痛苦惋惜或是万分纠结,那就说明黑衣老者瞎了鸟眼看错人了,他与别人没什么不同,并不值得托付。

为心月狐添加琴弦,开启机关检视甲片,然后巡视岛屿,最后摘了些果子急匆匆的走了,之所以匆忙离开是因为快到中午了,而心月狐每天都会在中午时分抚琴,他每次过来都尽量不看心月狐,这个岛上没有其他人,不管他做什么都没人知道,对于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来说,做到暗室不欺是很难的,他对心月狐的美貌也并不是完全免疫,只不过能够克己复礼,强行压制罢了。

离开心月岛,径直向北,烟云岛在此处西北方向,往北走有点绕路,但吴中元是故意往北走的,主要是为了确定朝.鲜半岛现在有没有人类居住,事实证明这时候半岛已经有人了,只不过是一些零散的土着部落,开化程度也不高,与中土之外的那些小部落大致相仿。

朝.鲜一词最早出现于山海经,是个非常古老的词汇,现代考古学家对朝.鲜的起源存在一定的争议,吴中元往这里来既有考证的成分,也有巡查疆域临界的意味,身为君王,得对中土之外的邻邦有所了解才行。

虽然可以御气而行,但玉虚修为尚不足以催生祥云,身在高空居高俯视还是有些心里不踏实,倒也不是担心会掉下去,而是人毕竟不是飞禽,身在半空总不如脚踏实地来的踏实。

朝.鲜半岛南北长,东西窄,长约八百公里,宽近四百公里,完整的半岛还是很大的,但是近代分裂成了两个国家,朝.鲜与福建大小差不多,而韩.国则跟浙江面积相近。

吴中元飞抵半岛的时候太阳尚未下山,为免引起土着部落的惊慌,在经过部落聚居地的时候吴中元就会降低高度,一来可以隐藏身形,二来可以近距离的进行观察,除了观察风土人情,还有另外一个目的,那就是观察半岛部落的穿戴和衣着,先前自东海之滨与神族激战,神族的两百余人之中有不少人的衣着穿戴不是中原风格,他要确认一下神族会不会隐藏在这里。

观察几处部落之后得出了结果,这里的部落衣着穿戴很是粗陋,与那些身穿奇装异服的神族勇士大相径庭,除此之外还得出了另外一个结果,那就是半岛的本地人与后世没有动刀整容的朝.鲜人容貌更接近。

二更时分,吴中元召来了穷奇改道西北,此前他曾经去过极北寒冰之地,但是走的不是这条路,方位略有偏差,途中耽误了不少时间,日落时分方才寻到了羽人所居住的城池。

动身的时候天已经黑了,赶到目的地天还没黑,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有两个原因,一是穷奇飞的很快,二是极北寒冰之地与中原地区有几个小时的时差。

确定羽人安好,吴中元便没有耽搁停留,疾飞而过,往烟云岛去。

烟云岛离羽人所居住的地方并不很远,直线距离也就三百里左右,片刻即至,烟云岛之所以叫烟云岛是因为岛屿常年萦绕着厚厚的雾气,烟云岛呈梭形,面积不大,南北长约五里,东西比较窄,只有两里,岛屿正中有处温泉,那座圆形石屋位于岛屿北端。

吴中元神授穷奇自石屋附近降落,落地之后发现石屋已经被安上了房门,而此前是没有房门的。

石屋周围有明显人类生活的痕迹,万山红应该就住在这里。

“万山红。”吴中元伸手敲门。

“你应该喊姐。”声音自南面传来。

吴中元闻声回头,却没看到人,只看到一只巨大的老鹰蹲在温泉不远处。

“你怎么来了?”万山红问道。

由于温泉周围有热气萦绕,吴中元便看不到万山红,但声音是自温泉发出的,万山红应该在温泉里泡着。

“快出来,我有重要的事跟你说。”吴中元说道。

“哈哈哈,我没衣服穿,出不来。”万山红笑道。

“你衣服呢?”吴中元问道。

“刚洗了,在石头上烘着呢。”万山红说道。

“你……”

“你什么你,有什么事你说就是了,这里又没有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