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白素素没有及时赶到,我焦急的来回踱步。我看见走廊尽头尹慧带着三三两两的大夫正在往病房的方向赶。“大哥,我很忙的,你知道中国十四亿人口每天要死多少人吗?你知道我负责的呼市每天有多少人需要我接待离开人世吗?”白素素有些气恼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我欣喜若狂。
“事关重大,你必须帮我旁听我自己的病情。”
“大哥,你是真的分不清轻重吗?这算什么急事儿?你收集到三滴眼泪你就能活,收集不到你就得挂。是我没说明白还是你没听明白?你的病情现在听不听还重要吗?”
我一时间无法反驳,好像也说得在理。“不行,让我站在这儿什么都不做我等不了,我必须要旁听。求你帮帮我。”我抓着白素素的手,态度诚恳的请求。她毕竟是女孩儿,我想她会心软的。
“我说过我不能干涉人世的事情,你要我怎么帮你?你是要『逼』我犯错误吗?”
“你想办法把我带过去,只要你不犯错误让我知道里面的状况,怎么样都行。”
“你说的办法不可行,其实你可以自己走过去。阳光只会消耗你灵魂的精力,你的精力只够支撑你49天。你可以选择强行站在光线强烈的地方,你的手表会根据你承受的光照强度自动缩减你此次任务的时间。秦远,你自己想清楚怎么选,我真的爱莫能助。我还有任务,你自己看着办吧。”白素素话音刚落,便急忙消失了。
我看见远处大夫们被簇拥着进了病房,门口长椅上起身站立的竟然还是丁晓飞。难道他在医院长椅上睡了一宿?我犹豫之际,发现沈茜竟然从昏暗的步梯走了上来,从我的身旁鬼鬼祟祟的朝病房的方向去了。她神情紧张,远远的张望着病房里的动静。
随后赶来的还有我大学的死党张哲一,大学同学兼室友。最后进屋的是我光远律师事务所的前台小姑娘李琪。他们一前一后从电梯里出来,赶在大夫宣布前纷纷赶到。
我如热锅上的蚂蚁看着人来人往,我无奈的只能通过我看到的片段,来猜测里面发生的事情。我不敢贸然走到青天白日之下,一来我不确定走过去能不能坚持下来,二来我不知道会消耗我此次任务多少的时间。这样的风险太大,决不能盲目、激进。我开始胡思『乱』想,这么重要的日子,除去父母,来看望我的只有我的岳父、尹慧、沈茜、张哲一、丁晓飞和李琪,总共加起来才六个人。我才发现自以为人缘交际还不错的我,探望的人屈指可数。
我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我能收集到的三滴眼泪大概率就只能在这六个人当中产生呢?李琪是工作关系,是我雇佣的前台帮着联系业务,接待顾客。我们几乎没有私交,可以直接排除。丁晓飞是我附身的对象,但我们根本就不认识,完全没有可能。我的岳父尹长天从来就没正眼瞧过我,他显然对我这个女婿不太满意。张哲一,我俩是内蒙古大学法律系的同学。呼市范围内律师界本就不大,我曾因为工作上的利害关系多次打压、排挤过我的死党,他能来看望我已心存感激。这样一分析,三滴眼泪的人数都不够了,我是不是等于法院已经实锤宣判了死刑,不日即可执行呢?
这样一想,我心惊肉战,我慌不择路饥不择食。我不知道我是如何迈出步梯口,如何强忍着浑身的刺痛在光芒万丈的夏日冲入病房。我听到大夫义正言辞的说:“对不起尹总,我们医院已经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了,病人的大脑受到强烈的外力冲击陷入重度昏『迷』。苏醒的可能『性』已经很渺茫,只能靠病人自身的意志,看他自己的造化了。病人现在的状态几乎等同于植物人。”
病房内鸦雀无声,寂静沉默片刻,紧接着传来悲恸凄惨的哭泣,此起彼伏。在我彻底昏厥之前,我看到眼前一滴晶莹剔透的光亮瞬间窜入我的手表,光彩夺目,耀眼万分。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黄昏,人去楼空。我依然是蹲着的姿势,我鬼使神差的回到了步梯门口。我赶紧触『摸』手表屏幕,报时的声音传来:你还剩46天2小时18分09秒。我估算大概损失的时间是1天左右。我惊奇的发现我手表的玻璃区域里面镶嵌着一颗像琥珀一样的水珠,清澈通透。
我狂喜万分,抬头发现白素素正站在我的对面。“我是不是成功的收集到一滴,真心爱我的人留下的100%的眼泪?是你带我回到步梯口的吗?”
白素素点头说:“我现在开始佩服你强烈的求生欲望了。你是自己用脚靠着潜在的意识爬回来的,为此你损失了一天的时间。而你只得到了一滴眼泪。”
“素素,我跟你说实话,当我想到我可能集不齐三滴眼泪即将面临死亡的时候我很害怕。害怕的不是死亡本身,而是害怕爱我的人这么轻易的失去我。而我都还没有好好的跟他们道别。”
“人们总是拥有的时候不曾发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你难道不想知道你的这滴眼泪是谁为你留的吗?”
“知道了又能怎样,我又不能强迫别人爱我。有这一滴眼泪就已经足够,至少我没有白活,我还有存在的意义。”
“你也不要这么悲观,你不是还有46天的时间吗?有可能为你流泪的人也不见得今天都在场。”
我长吁一口气说:“我不是悲观,只是从此以后我不再计较得失了。我能生则生,不能生则死,一切随缘吧。不过我要好好利用这剩余的时光了。”我提起精神大步走出步梯,径直去往病房。病房里除了更换点滴『液』体的护士再无他人。我匆匆下楼去往父母家的方向,我边走边回忆着过往的生活:
我的故事应该从2011年认识沈茜的那个夏天讲起。那时我马上就要从内大(内蒙古大学)法律系毕业,意气风发。我正在为去哪家律师事务所实习而苦恼,到律所实习是律师拿到执业证书的必要条件。在毕业散伙饭之后,我完全是在同学生拉硬拽的怂恿之下勉强出于礼貌的配合,在剧院看了一场歌舞表演。我很少来这种场合,我注定与艺术类的东西无缘,我也不懂得欣赏。我们坐在第一排,舞台近在咫尺。整场表演我都昏昏欲睡,唯一吸引我的只有台上女孩儿们俊美的面孔。我的目光紧盯着,光怪陆离的舞台背景下搽脂抹粉的女孩儿们翩翩起舞的身影。她们时而轻盈,时而奔放,宛如一个个楚楚动人的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