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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嫡女谋嫁 > 第410章 半夜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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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集上看摊的一个货郎说,他曾见到世子爷和一个叫克朗林部落首领的弟弟说话,然后,那货郎就再也没见过世子爷,那货郎也是郑少爷的人,以前和世子爷住在一个帐篷里,世子爷三人消失后,他曾跟郑少爷禀报过此事,不过,世子爷不算是郑少爷的人,郑少爷当时也就没当一回事。”

“对了,马宝曾说过,世子爷学过易容术。”

所以,阿琪是易容后混进了草原,然后又混进了部落里去了?

可是,都失去音讯两个多月了,就算是要暗杀谁,也该有动静了吧?

“主子,我们下一步怎么办?”楚琳问道。

“去克朗林部落。”既然阿琪去过那里,那么,那里也该有阿琪的线索才是。

“主子,依奴婢看,不如我们去各个部落,杀了那些部落的首领好了,我们把动静弄的大一些,褚世子一定会出现。”

“你以为那些首领都是吃素的,你说杀就杀?”夏梓晗朝她翻了一个白眼,没好气道。

要是有那么简单,褚景琪为何几个月都没动静?

要知道,鞑子最擅长的就是骑马和打架,特别是接替首领的继承人,更是从会走路开始就学武,一身武艺不比褚景琪差。

而且,这里的姑娘嫁人,不是看对方的家世,也不是看对方的外貌,而是看对方有多厉害,是不是勇士,受不受族人敬仰。

在草原上,牧民们最崇拜的就是勇士。

前世,鞑子攻进了水暮城,不是没道理,鞑子身体强将,能打能摔,特别是鞑子的铁骑军,打仗又凶又猛又野蛮,又不要命,骑马到处乱镖乱踏,还总是出其不意,打的大盛人惊慌失措,每次都是以少胜多,要不是褚宣宇带出来的兵也一样厉害,水暮城早就被鞑子拿下了。

晚上,夏梓晗和马宝等人碰面后,就歇在了郑家商队的帐篷里,打算第二日一大早就去克朗林部落。

谁想到,计划没变化快。

半夜时分,三道黑影溜进了夏梓晗住的帐篷,夏梓晗的眼睛在黑夜中骤然睁眼。

只见其中一个黑影走到了她床边,然后撒了一把什么,夏梓晗忙屏住呼吸。

来人探手过来,想要把她抱起。

夏梓晗骤然跳起,一挥手,从枕头荷包里抓的毒粉就撒了出去,在来人张口惨叫之前,匕首一挥,咽喉割断,来人就倒在了地上。

同时,楚枂和楚琳也跳起出手,楚琳一把匕首准确的插入来人的左胸口,而楚枂直接一剑挥去,连毒粉都没用。

她们杀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三个人,在瞬间被秒杀。

楚枂冲了过来,一脸担心,“主子,你怎么样,没事吧?”

“没事。”夏梓晗摇头。

楚琳怒气腾腾的抬脚踢了踢地上的黑影,“主子,是鞑子,他们抓我们干嘛?”

夏梓晗咬牙切齿,眼中闪过满腔杀意,“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三个人都是达克鲁王子的人。”

她是活了两辈子的人了,且一向对人的眼光都十分敏感。

上午,达克鲁王子打量她的眼神中,充满了势在必得的光芒,当时,她心里就有不好的预感,她会决定明日就去克朗林部落,其一是想找到褚景琪的下落,其二是想避开达克鲁,免得给郑文廷带来麻烦。

没想到,达克鲁的动作比她料想的要快。

她以为,达克鲁会在集会结束再动手。

“达克鲁王子?靠,死王八蛋,他居然敢打主子的主意,主子,我们不能放过他。”

斩草不除根,日后,他又打主子的主意怎么办?

最好是趁现在去杀了他。

“主子,奴婢去查探达克鲁住哪个帐篷,我们……”

“我们不能给郑文廷添麻烦。”楚琳兴致勃勃的提议,被夏梓晗严肃打断,“我们不能因一己之私,就置郑家于水火中。”

在这里杀了达克鲁王子,先不要说能不能杀得了他,就算杀了他,达克鲁是鞑子总首领可汗的儿子,可汗的儿子在集会上被杀,鞑子能放过大盛朝的商队?

指不定一气之下,为了给达克鲁王子报仇,把商队的人全都给杀了。

“这个事,暂时先放着,先把他们处理了再说。”

夏梓晗指了指地上三具尸体,楚琳嗯了一声,就走到她床边,打开床头包袱,从里面一堆瓷瓶里翻了几下,掏出了一个黑色的瓷瓶,对着三具尸体,倒了几滴毒液下去。

毒液刚接触到尸体,就发出了嗤嗤声响,然后,一幕让人触目惊心的事情发生了。

三具尸体在毒液的腐蚀下,竟然在短短十几秒钟,就化成了一滩水渍,然后夏梓晗又撒了什么药粉,最后连那几滩水渍都化为乌有。

除了三个醒来的姑娘还精神奕奕的站在帐篷中间外,一切都跟在黑影进来之前一样,只是,黑夜中,多了一丝诡异的气息。

而在另一边,牧民帐篷边上一个最大的帐篷内,一直忙到半夜的达克鲁王子,正兴奋的喝着奶酒,吃着羊肉,等着佳人。

可等来等去,等到了快天亮,酒足肉饱,还没见到佳人的到来,达克鲁王子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

“卢达汗。”达克鲁王子朝帐篷外喊了一声,一个长相粗犷,五大三粗的黑脸汉字就走了进来,拍了拍左右手臂,单膝跪地,行了一个草原上的礼,“大王子安。”

“去看看,库鲁怎么还没来。”

卢达汗行了个礼,就要退下去,达克鲁王子却烦躁的起身,道,“算了,本殿下亲自走一趟。”

脑子里,满脑子都是夏梓晗那张绝美的脸蛋。

那么美的美人儿,长的像个仙女一样美,草原的第一美人微安都不及她三分,让人见着神魂颠倒,心痒难耐,

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血液一下子变得像烧着了的火焰一样炙热。

那个小女人,他要定了。

夏梓晗三人刚躺回了床上,就听见了帐篷被人划破的声音,夏梓晗心一惊,猛地坐起身。

只见被划破的地方,钻进了一个男子,夏梓晗眼神一闪,已经惊叫出声,“啊……救命啊,进来小偷了。”

隔壁帐篷的狐狸花蛇十几人听到叫声,大惊失色,从床上跳起,就冲了过来。

而夏梓晗已经躲到了楚枂和楚琳的身后,惊恐的瞪着面色发黑的达克鲁王子,“你……你要做什么,你还不快走,护卫马上就要进来了。”

达克鲁王子仔细打量了一下周围,见没库鲁三人进入的痕迹,眉宇就皱了皱,然后才看向夏梓晗,笑的一脸邪魅,“夏姑娘,我只是听见了你的叫声,正巧路过,就进来了,那个……”他指了一下帐篷划破的地方,“不是我划破的。”

竟然推卸责任,倒打一耙。

夏梓晗心里气的一抽一抽,不过,在别人家的地盘上,她也不想跟他硬拼,就没跟他计较,还佯装天真的问,“真的?”

“我没必要骗你。”说的好像是真的一样,“晚上睡的怎么样,还习惯睡帐篷么,中原的女子都不喜欢睡帐篷,特别是像你这样的美人。”

“睡的很好,我不认床,一直到你进来之前,我都在做美梦。”夏梓晗怯生生的道。

“是吗?”脸上虽邪笑着,但眼底深处却泛着冷意,明显是没相信她的话,“这都是我的错,吵醒了你。”

他的话才落,马宝一群人就冲了进来。

这时候,天色虽没大亮,但已足够让马宝等人看清楚帐篷里的人是一个鞑子,且看穿着,还是一个有钱有身份的鞑子。

“你是谁,闯入我们姑娘家的帐篷做什么?”马宝气势汹汹的质问他。

这可是他家准女主子睡觉的地方,这死鞑子,色胆包天,居然敢闯进来。

“快出去,不然我对你不客气了。”要不是不想惹事,他就冲上前把这人给杀了。

敢亵渎他家准女主子,该死。

马宝已经想好了,等找到世子爷时,他就跟世子爷告状,让世子爷把这人挫骨扬灰,五马分尸。

“语气不小,不过,看在夏姑娘的面上,本殿下就不与你计较。”达克鲁道,又盯着夏梓晗,眼神真挚,面容认真,“夏姑娘,本殿下是草原上最英俊帅气的大王子,还是最勇猛的勇士,本殿下很倾慕你,希望半个月后,夏姑娘能观看我们举行的草原勇士比赛。”

每次集会,商队都会在这里停留半个月,而半个月后,正好是草原一年一度的勇士大比赛。

到时候,所有部落里最厉害的勇士,最漂亮的女人,都会去参加,且打败了所有人得到第一勇士称号的男人,就可以在现场自己挑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做妻子。

而未选到的姑娘们,则有权申请做不做勇士的小老婆。

当然,这得勇士同意,勇士不同意,就算你想做人家小老婆,也是白日做梦。

草原上,男多女少,且女人都十分崇拜勇士,就形成了一种勇士老婆多,而无用的废物却打光棍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