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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宝说,“那不是帐篷,是鞑子住的房子,在这里,都是这样的房子。”

“看到没,那一排排房子的最中央,有一栋最大最高,顶上还有一面旗子的房子,就是这个小部落领主住的地方。”

“鞑子一共有十二个大部落,一个部落有二十个小部落,每个小部落都有一个领主,还有很多个小村落……”

可以知道,这个草原到底有多大。

草原很大,很大很大,夏梓晗站在高处,站在树上,眺向远处,一层层,一缕缕,绿地就像云层一样,层层叠叠,再远处,还有隐隐约约的一座座山峰,有树林,有透明清亮的小湖泊,也有一片片白色的帐篷。

夏梓晗举目望去,就能望见三四个小部落,还有一些哩哩啦啦细小的帐篷,那应该就是小村落。

马宝告诉她,“这一处的草原最大,最广阔,再过去一段路,就有很多树林,里面有很多毒物,虽说容易藏身,但危险也很多。”

夏梓晗见他说的这么清楚,很是惊讶,“你来过?”

“没来过,不过,主子房间的墙面上挂了一张画了鞑子境地的羊皮地图,奴才经常看。”

就算没来过,他也知道这里的地形,也听水暮城原居民说过,这草原上的森林里,才是最危险的地方。

而他们,此刻正藏身在一处森林中。

“郡主,我们先回山洞吧,两天后,就是阿巴嘎伦部落物品交易的日子,到时候,我们兴许能打听到什么。”

阿巴嘎伦部落,是草原上十二大部落之一,这里部落的人,他们不种地不种田,连菜也不种,他们除了养牛马羊,什么都不做,平日里吃的也都是牛马羊的肉或奶,而他们平日里所用的物品,都是从汉民商户手头上换来的。

而这种物品交换的大刑集会,一年中只有三次,两天后的集会是今年的最后一次,然后要到明年的三月六月,就因这里的冬日很冷,来的也早,九月末的温度会骤然下降,十月就会下雪,一直到二月,雪融化后,路才好走,不然商户的马队是不敢轻易踏过来的。

所以这一次的集会,人肯定特别多,有些很远的牧民赶十天八天的路程,也会赶过来,就怕会错过了这次集会,他们就没了过冬的食物和物品。

就算这样,每年鞑子们换的物品也不够过冬,因能汉民商户能带的物品有限,有些重要东西还被朝廷控制着不让多带,比如面粉,煤炭,食盐,特别是药材,在这打仗期间,朝廷是坚决不允许商户多多运过来赚取暴利。

不过,朝廷也不敢不让商户来,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是凶残蛮横的鞑子,若一点儿不给他们过冬的物品,那就是逼着他们去死,惹急了他们,群起而攻之,只怕大盛朝兵强马壮,也受不了鞑子的万马奔腾一踏。

到时候,落得敌伤一千,我伤八百的局面,对谁都没好处。

……

两日后,集市开。

夏梓晗一群人装扮成商户一样普通的样子混入了集市。

说是集市,其实就是在草原上,商户们和牧民们,都把带来的商品都摆在了外面,供对方挑选,只要看中了什么,双方就讨价还价,以一个最合适的价格,交换对方的物品。

而最常让牧民交换的物品是食盐,煤炭,面粉,布匹,至于一些日用品,锅碗瓢盆等物,也有人换,不多。

富余一些的牧民还会换一些好看的首饰,茶叶,调料,各种各样的绣线等对于牧民来说的奢侈物。

而更富余的牧民,还会换一些珠宝,古董,字画,但这些换的更少,商户们带的也不多。

而牧民们带来的物品,除了羊角,牛角,羊宝,牛宝,马宝,羊皮,羊毛等物品牛羊马身上的东西外,还有一些小物件,非常引人瞩目。

有牧民妇女绣出来的有带草原色彩的腰带,衣物,袜子,鞋子等,还有牧民打制出来的各式各样的首饰,马鞍等。

这些东西带去大盛朝,也很受女人们欢迎,商户们会买一些回去再转卖,好多赚一笔银子。

但夏梓晗一群人的注意力不在商品上,他们分开行动,四下散开,个个竖起耳朵倾听四周牧民们传来的谈话。

有些隐秘事,都是在无意间说出来的,特别是这个热闹的场面,更容易失口。

而这,就是夏梓晗打听褚景琪消息的机会。

马宝走了一圈后,就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身牧民的衣服穿上了,然后假意跟牧民套近乎。

马宝学过这边的语言,说的还行,且他这几年经常往返于水暮城和京城,也长成了一张跟牧民一样风霜泛黑的脸颊,仔细看看,和其他牧民还真没有不同。

跟牧民套近乎,也不会让牧民心生警惕。

而狐狸花蛇两人本也想换一件牧民的衣服,但他们的皮肤都白,细皮嫩肉的,一点儿也不像是在草原上马背上混的汉子,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至于夏梓晗和楚枂楚琳三人,就在牧民摆的小摊子上游逛,三人的美貌,走到哪儿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引人瞩目,特别是夏梓晗,这几年,那张脸越长越开,越长越漂亮,都精致美丽的快不像个凡人了。

“主子,有人跟踪我们。”

夏梓晗在一个小摊子上蹲下身子,好奇的打量一顶绣了一只巨鹰几朵白云的蓝色帽子时,楚琳蹲下身子,附耳小声道。

夏梓晗嗯了一声。

被人跟踪,她也发觉了,才故意停下来,就是想看看对方是谁。

“咦,那人长的有点儿熟悉,好像在哪儿见过?”楚枂突然道。

“你认识?”楚琳讶异,然后,顺着楚枂的目光看过去,呀了一声,“是他哦,真的是认识的人耶。”

“谁?”

见两人都认识,夏梓晗就好奇的转头,然后,就见到了一张似熟悉又陌生的脸。

郑文廷看到了夏梓晗主仆三人正看向他,他咧了咧嘴,兴奋的笑着走了过来,激动的道,“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看到你,你……”

“我只是好奇来玩一玩。”夏梓晗迅速打断他想问出口的话,就岔开话题,问道,“这是你家的商队?”

虽然不知道因为什么,但却看出来对方不想暴露身份,郑文廷就没行礼,也没称呼她封号,而是笑道,“嗯,这是我第二次带商队来草原,六月份还来了一次,觉得有意思,不过,能在这里遇见夏姑娘,更有意思呢。”

自从郑文静嫁了后,他爹就把生意上的事,一点点的压到他的肩膀上来,且他做的都是幸苦又累的活儿,像和带商队来草原,就是最幸苦的。

他爹经常说,想要撑起郑家偌大的产业,不吃苦是不行,不但要吃苦,还什么都必须懂,必须要会做,这样,以后接手他的位置,手底下的管事们才会心甘情愿的服他,供他驱使。

“好几次,我都想去京城找夏姑娘,可惜,都没得空,还有,恭喜你。”

这话虽没说明,但夏梓晗知道,他是在恭喜她得了封号。

夏梓晗再被封郡主的事,早已传遍了大盛朝,郑文廷一直和京城有联系,他自然也知道了。

但这个身份,也没能阻止他的心对她狂热的跳动。

几年前就对夏梓晗有爱慕的他,这一次见到她,更是觉得她美的惊心动魄,天怒人怨,让他的一颗心在见到她的那一刻,就跳的跟在发狂的野马一样。

但,他是商户,配不起她。

他和她永远不可能,他只有把这份冲动死死压在心底深处,不让它冒出头,不把她吓走,能和她做个朋友,他就心满意足。

何况,去年他已经订了亲。

夏梓晗在听到他说六月份是他带的商队事,她就心神一怔。

正好是褚景琪混进草原的那一次,据马宝说,褚景琪就是先混进了商队,才进入的草原,最后,混入了牧民之中。

夏梓晗就笑了笑,“有没有地方,我们聊一聊。”或许,郑文廷这里能打听到一些事。

“有,去我的帐篷吧。”郑文廷道。

就把她们主仆三人带去他的帐篷。

帐篷就在离市集一百米处,很近,不到一盏茶功夫,就到了。

刚走到帐篷门口,就有一个小厮从里面掀开帐篷帘子,走了出来,见到郑文廷,那小厮一喜,道,“少爷,奴才正要去找你呢,达克鲁王子来了,在帐篷里等您。”

然后,又好奇的打量夏梓晗主仆三人,见夏梓晗长的漂亮,还以为又是别的商家派出来钩引他家少爷的美人儿,他脸上的神色就鄙夷不屑起来,哼哼了两声,在心里骂着贱人。

一个小厮,夏梓晗也不跟他计较,只是看向郑文廷,道,“既然你有客人,那我就待会儿再来。”

“你去旁的帐篷里等我,我谈完生意就过去找你,你还没吃过正宗的草原烤全羊吧,一会儿我让请人来做,一定能够让你大饱口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