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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重生:崛起香江 > 第221章 【海里捞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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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发走卢雅雯,石志坚深呼一口气,翻看了一下这个年代的挂历。

这个年代的挂历和上一世差不多,大多都是一些明星彩画,下面点缀着日期时间。

还有七天就要过年,整个香港涌动着浮躁和兴奋。

就在这时,工厂食堂敲起响钟,嗓门很大的三嫂拿着汤勺敲打锅边,高声吆喝着:“今天中午,发菜蚝豉扣肉!”

人群涌动,三嫂再次加大嗓门,对着车间的方向吼道:“放饭啦!发菜蚝豉(发财好事)!”

石志坚出了办公室,嘴里咬着一支香烟,只见人流朝着食堂处涌来,路过他办公室的时候,那些工人全都对着石志坚鞠躬敬礼,向后他问好,并且差不多一样的话:“老板,新年好!”

要过年了吗?

石志坚这才意识到时间过的好快,自己穿越重生后的第一个春节就要来了。

三嫂守着一大盆发菜蚝豉扣肉,食堂的人又端出满满一盆新界春节时节常吃的盆菜,萝卜,枝竹,鱿鱼,猪皮,冬菇,鸡肉,鲮鱼球和炆猪肉把整个盆摞出了尖顶,油汪汪的看上去就让人食欲大开。

工人们很有秩序地排着队打饭,大声雄和胡须勇在一旁维持着秩序。

“老板,今天中午的菜很不错的,你要不要也尝尝看?”负责厨房的三嫂,见石志坚在一旁张望,就好心地说道。

石志坚本来想要和大家一起吃午饭的,仔细一想,估计自己在旁边吃饭,这些工人会吃的很尴尬,于是就说:“不用管我,我出去吃!”

三嫂有些失望地哦了一声,今天中午的菜品可是她的拿手好菜,可惜老板没机会品尝到。

等到那边忙的差不多了,石志坚就对大声雄,胡须勇等一干工厂骨干说:“大家今天辛苦了,有没有时间,聚一聚!”

大声雄等人立马挺胸凸肚做出很正经模样,“当然有!坚哥你招呼,我们一定到!”

……

中午时分。

元朗这地方穷,也没有什么高大尚的酒店,石志坚就随便在附近找了一家名叫“郑记铁板烧”的小餐厅,请大声雄,胡须勇,以及陈金龙,陈金虎,猫屎强,烂命坤六人吃饭。

这些人都是跑江湖干苦力的,饭量超大,石志坚就帮他们点了很多主食,主要是馒头和米饭,又要了几样稍贵的荤菜,还有啤酒。

这家饭店的饭菜味道一般,生意却极好,除了老板还雇用了三名店员,依旧不够人手。

因为饭菜上的太慢,大声雄就扯着嗓门大声催菜,老板就一个劲儿说在锅里了,马上端上,却等了五六分钟还是连个毛都没有。

大声雄正要再次大声催菜,旁边一名食客却啐了口痰水在他鞋面上。

大声雄恶心的不能行,就找对方算账,却被胡须勇给拦住,说今天坚哥请吃饭,不要惹事。

大声雄忍住怒气,对方却还不依不饶,说这种地方就是这样,随便吐痰,喜欢干净就去别的地方。

再看周围其他食客,也全都不当一回事儿,地面上全都是用过的纸巾,伙计收拾桌子随便用抹布一抹就大功告成,苍蝇蟑螂在墙壁夹缝里爬来爬去,还有伙计上菜的时候大拇指都插进了菜汤里,随手丢在桌上:“你们的蛋花汤!”

大声雄闭上眼,怀疑自己以前是怎么在这种地方吃饭的。

胡须勇和大声雄感觉相同,也感觉周围这环境貌似差了点。

石志坚看得清楚,却默不作声。

等到饭菜上来,陈金龙,陈金虎,以及猫屎强和烂命坤四人单独一桌吃得热火朝天。

石志坚,大声雄和胡须勇三人凑成一桌却没动筷子,只是一起饮着啤酒。

“怎么,不习惯?”石志坚斜靠在椅子上,笑眯眯地问大声雄和胡须勇。

大声雄就拿筷子夹了菜吃了几口,点点头道:“以前不觉得,现在觉得这种小店好不卫生!”

“是啊,真不知道我以前是怎么下肚的!”胡须勇也拿起来筷子夹了口菜塞进嘴里。

“以前穷嘛,能吃饱肚子就OK,现在经济上去了,大家都有钱了,除了能吃饱,也开始挑剔了。”

大声雄和胡须勇似懂非懂,却又觉得石志坚说的很有道理。

“民以食为天,随着香港经济的发展,人们将会对饮食越来越看重,所以餐饮业发展是最有前景的!”

大声雄和胡须勇似乎嗅到点什么,互相看一眼,忙看向石志坚侧耳倾听。

今天工厂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尤其泡面滞销,这让很多人开始担心工厂以后的前景。

“阿雄,平时你最喜欢吃什么?”

“叉烧,烧鹅腿咯!”

“阿勇你呢?”

“当然是去九龙城打边炉,吃狗肉咯!”

“打边炉?不过吃狗肉太单一了!”石志坚眯起眼睛,想起了上次和雷洛在九龙城寨打边炉的事儿。

“如果有一家很卫生,服务又很好,鲍鱼,生蚝,扇贝各种海鲜任意挑选的海鲜火锅店,你们会去吗?”

“呃,海鲜火锅?”

“是的,就是那种拥有各种口味的底料,可以烹煮各种特色的锅底,比如说微辣,麻辣,还有清真,海鲜,肥牛,肥羊之类的,你们会选择吗?”

石志坚之前偷偷研发的秘密武器其实就是各种各样的火锅底料,上次雷洛品尝的就是石志坚新近研发出来的海鲜火锅。

实际上,这个年代的香港根本还没有自选火锅的概念,准确地说,当地根本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火锅!

从历史上看,虽然火锅很早就开始流行,唐代的红泥火火炉,宋代的涮肉,清代的千叟宴等等,可是让火锅真正崛起,成为一种饮食文化,却是在香港的七十年代,大陆的九十年代。

在香港,一直只有很传统的打边炉,很单一地吃狗肉,炖排骨,直到七十年代末期,火锅这一概念才在香港盛行。

火锅店不需要为了吃饭等很久,东西端上来就可以煮。不需要很好的厨子,只需要一个穿汗衫的切肉大叔和一个长得像包租婆的老板娘就行了。当然也不需要有多么好的环境,桌椅板凳随意一摆,架起来就能吃。

这也方便了很多社团多人聚餐,并且在吃饭时意见发生分歧后,抄起来凳子酒瓶就可以干。打坏了随时可以换一批接着打,打累了坐下来歇会儿,一会儿继续。

火锅是一种粗犷的饮食文化,大家一锅吃,没有挑剔,没有精致,只有热闹和丰富的味道,所以火锅文化是大众文化,码头文化,江湖文化。

对于高尚的文化,大声雄和胡须勇不懂,但这种简明易懂的“火锅文化”却正中下怀,以至于等到石志坚稍微做了解释,说那些海鲜都超便宜,一个锅底可以很多人一起吃,两人顿时双眼发光,跟灯泡一样亮了起来。

“坚哥,你这个主意很棒!火锅!我最钟意火锅了!”胡须勇拍手赞道。

“是啊,这火锅又不需要太多人手,自己可以动手做,实在太棒了!想一想就很爽!”大声雄高兴得直接跳了起来。

即使大声雄不具备什么生意头脑,可是听到石志坚这个新鲜点子也忍不住激动不已。

旁边人家大声雄手舞足蹈,还以为他发癫,全都拉开椅子离他远远的。

石志坚见大声雄激动不已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拿起啤酒递给大声雄:“收声啦,饮酒先!不要一惊一乍!”

被石志坚这么一批评,大声雄忙捂住嘴巴,小心翼翼拉了椅子坐下,却还是忍不住说了句:“坚哥,你这火锅叫乜名字?”

胡须勇也立马好奇地看向石志坚。

石志坚拿筷子夹一粒花生米,嗖,丢进嘴巴:“海里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