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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都市言情 > 无悔九二 > 第797章 天堂OR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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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在偌大的纽约找一个人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尤其是当米粒手里还只有一份半年前的通信地址时。

为了能帮到马丽,吴小正不得不再次求助何世元。

在找人方面,应该没人比他更擅长。

“这个地址在曼哈顿岛Uptown北部的Harlem区,那里可是全纽约最乱的地方之一啊!这样吧,我派人带你们一起去找。”

看了地址后,何世元先告诉了二人一个不太好的消息。

曼哈顿是一个狭长型的岛,由南到被被分为了Downtown(下城)、Midtown(中城)和Uptown(上城)三个大的区域。

最有名的自然是Downtown。

Downtown是纽约的金融商务区,美国的金融机构、各大财团的总部,大都设在这个区域内。

而有名的华尔街、唐人街都在这个区域。

Midtown(中城)是纽约的商业区。

比如说着名的时代广场就在这一区域。

而马丽同学所上的哥伦比亚大学也是在这个区域,不过联络地址显示,她同学并没居住在这一区域,而是在Uptown(上城)。

Uptown(上城)在曼哈顿岛的北部。

Uptown的商业气息远不像Downtown和Midtown那么浓厚,这一地域的功能主要是居住、休闲、教育等。

而且,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区域。

在Uptown的中央公园东、西两侧,又分为两个区域,分别叫“上东区”和“上西区”。

这是纽约有名的富人居住区之一。

从上东区、上西区再往北,就是马丽要找的Harlem区。

退一步是天堂,进一步是地狱。

用这句话来形容Uptown(上城)再合适不过了。

这是因为,Harlem区是纽约有名的贫民窟之一,而它与富人集中居住的上东区、上西区相隔仅有一步之遥。

Harlem区还有一点比较出名,那就是这里是美国街头文化的发源地之一。

这也意味着,Harlem区是纽约的黑人聚居地之一。

何世元说这里有点乱就是这个原因。

为了方便吴小正和马丽,何世元不仅给他派了人带路,还专门安排了一台林肯车。

“吴师叔,我叫林坤,你叫我小坤就是了。”

负责给二人带路的是何世元的一位徒弟。

论年龄,他应该比马丽都还要大一点,可是论辈分,他就得老老实实地叫吴小正师叔。

马丽好奇地问了起来:“小坤,Harlem区真的有那么乱吗?”

“确实是比较乱的。”

小坤开始给二人介绍起来。

“Harlem区是黑人和拉美人的居住地,一部分条件相对较差的留学生也会在那一片租房。”

条件比较差的留学生?

莫非自己的同学在这边其实过得并没有信里所说的那么好?

马丽记得,她同学在信里可是把纽约吹成了天堂,她在这边过得无比滋润之类的。

可现在小坤这么一说,马丽忍不住犯起了嘀咕。

“你们知道,黑人和拉美人的教育是很有问题的,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很没有教养。”

“而且,这里的黑人和拉美人对亚裔的态度很成问题,有着强烈的敌视情绪。白天还算好,一般来说不会有太大的安全隐患,但到了晚上的话,街头到处都是不三不四的小混混,单身出门得多加注意才行。”

这话更是让马丽有所不安。

她开始为她同学的安全担心。

她又问道:“下城区不是有唐人街吗?那些留学生为啥不住唐人街去?”

这个问题连吴小正都可以回答她。

毕竟他跟着何世元去唐人街看过,也稍稍了解了一下纽约华人的生存状况。

论居住条件,现在的唐人街还不如Harlem区,房子又小又旧不说,还死贵。

基本上,早起过来的华人,条件稍微好点的,比如说何世元这样的,都早已搬离了华人街,只剩下了一些产业在那里。

之所以这样,还是跟国内过去的华人有关。

在这个年代,有一个热词叫“偷渡”。

之所以有偷渡热,其主要原因自然是出国热。

在这个人人以出国为荣的年代,其实出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尤其是那些家境一般、又不懂外语的人来说,想要拿签证出国基本上属于不可能的事。

于是,那些削尖了脑袋想出国的人,出来的唯一办法就是偷渡。

在粤闽一带,经常有整村整村的人通过蛇头偷渡了出来。

偷渡出来的日子也不是那么好过的。

因为是偷渡客,因此这些人属于没身份的黑户,一旦走上大街被警察发现,就会立即被遣送回国。

因此,唐人街便成了这些人的庇护之地。

这些人藏身在这里,艰难地活着。

运气好一点的,能在唐人街找上一份薪水低廉的工作,然后能让自己过得稍微好一点。

若是那些运气差的,或者负担重的,过得就相当凄惨,有的人租住的是阳台,大概一到两个平方的巴掌大地方,有的人甚至只能睡大街。

在这个年代,脏乱、喧哗、冷漠成为了唐人街的代名词。

因此,条件好的华人搬走了,而正规出来的留学生也不愿意在这里租住。

听完小坤的介绍,米粒一下就呆住了。

在此之前,她也是属于削尖了脑袋想出来的一员。

她一直在想,一旦拿到了签证,又准备好了路费,那她就立即跑出来,开始边打工边学习,让自己在这边生存下来。

可现在看来,自己有点想当然了。

如果条件不好的话,想在这边存活还真不容易。

但她还是有点不死心,又问道:“留学生在这边打工容易吗?”

“据我所知,留学生一般拿的都是F1签证。按照美国的法律,F1签证只允许在校园内打工,并且每周工作小时数的限制为20小时,假期时则为40小时。一旦违反,很有可能会被遣送回国。”

“当然,持有合法学生身份,入学9个月以上,成绩达到一定标准的学生,就可以在学校的国际办公室申请校园外打工批准,从而获得移民局或劳工认证的公司去工作,但工作时长同样受限制。”

“因此,很多学生只能偷偷去打黑工,然后接受黑心老板的压榨,靠一份低廉的薪水来勉强养活自己。而有的留学生为了生存,甚至放弃了宝贵的学习机会。”

马丽:“……”

都说美国是天堂,可稍稍了解之后,我怎么感觉像是在地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