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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斗法,观音将能用上的手段都用上了,不得不承认现在是杜克更强一筹。她虽强调自己只是一具化身,但心里却很清楚,手里的玉净瓶是真货,等同是她本尊亲至。

“既然菩萨不是本尊,我也不再和你纠缠,若是菩萨觉得落了面皮,他日可去七绝城寻我讨回,我定然盛情款待。”

杜克收起长枪,拱了拱手转身离开。

观音施手合礼:“施主且慢!”

“菩萨还有何指教,莫不是输不起还要再来?”

观音施手一拜:“施主法力高强,贫僧自愧不如,却不知施主师门传承,于哪出名山修行?”

“哈哈哈,我不过七绝山中一只小妖,哪来的师门传承,菩萨若是不信,自己算一算便知!”杜克说话,驾上妖风消失在远空。

观音看着消失的黑点,低声呼了声佛号,远远听得岸边拜佛诵经的声音,天眼通看过去,发现是陈家庄村民在岸边磕头乞求,希望神仙收了作恶多端的河神。

观音一想便知,肯定是她施展金身时,漫天光华被岸边村民看见,才引来了他们争相跪拜。观音心中有愧,没有上前显圣,无声叹了口气,抬起一指点向通天河中。

但见河水向两边翻滚,涌现出无数鱼虾贝壳,有一尾金色锦鲤体型硕大,在水面之上来回溅跃。

观音拔出柳枝,朝其洒下三滴甘露,白衣淡化,消失在河面之上。

玉净瓶可藏四海之水,瓶中便是一方世界,这三滴甘露珍贵非凡,蕴藏着庞大灵气。融入金色锦鲤体内,那锦鲤跳跃地更加欢实了,很快一个身形高大、青面獠牙的鱼妖便化形成功,原地站在了水面上。

鱼妖……一脸懵逼!

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

鱼妖被强行开启灵智,挠了挠头有些不知所措,智障妖怪烦恼少,惆怅来的快去的也快,双拳鼓劲,只觉天下英雄虽多,但鲜有人是他敌手。

老子这么吊,必须得称王称霸呀!

鱼妖的脑子虽去掉头盖骨就什么都不剩了,但生命的本能还是有的,他决定先抢个地盘。恰巧通天河里有个龙宫,二话不说就游了过去,冥冥中有个声音告诉他,他的鱼生将在今天迎来辉煌。

在去龙宫的路上,鱼妖捡到无主的神兵一对(铜锤);无双了龙宫里阻拦他的虾兵蟹将,抢到2000平米的精装洞府一座;收拢一帮墙头草的小弟之后,又在后院里发现了几个花枝招展的炮台。

鱼妖:天命在我,理应取之!

鱼妖顺应天命接过了前任的遗产,过上了一天三次,七天七个的生活。他觉得自己超级吊,作为一个威风凛凛的大王,必须得吃上几个人,听说小孩子的肉比较嫩……

“来人,去那陈家庄弄几个童男童女,本大王要打打牙祭。”

此时,唐僧正在骑马来的路上!

……

另一边,杜克驾着妖风一路招摇过市,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大神通者,却只是分身降临,实在让人倒胃口。

他被观音弄得不上不下,特意嚣张一些,想引出见义勇为之士,大战个三五百回合。然而并没有,他一路飞到了东土大唐,也没遇到降妖除魔的义士。

路上倒是看到了唐僧一伙,扫了一眼也没有去招惹,径直从他们头上飞过。

长安城内,杜克变身成一器宇轩昂的锦衣青年,大摇大摆走在路上。长安城他来过好几次,不过都是记忆中其他世界的长安城,西游里的李唐长安是什么光景,还是第一次见到。

距离蛟魔王的宴请还有一些时日,杜克决定在长安城将这些时间耗过去,首先他将目光瞄准了这个时代的美食。

确切的来说是小吃,他在七绝山做妖王,山珍海味、奇珍异兽早就吃腻了,也只有与众不同的地方特色才能吸引到他。

首先是‘毕罗’,富有大唐特色的面食,像是长饼夹着馅儿的火烧。毕罗的馅可甜可咸,长安城内到处可以寻到店铺、小车,口味也各有千秋。

吃货这种东西不分年代和地域,古人在吃这一道上,一点也不比现代人差,光是这毕罗就有无数花样。

最普通的肉馅不谈,杜克居然找到了一家卖樱桃馅儿的,没错就是樱桃。樱桃馅的毕罗香甜可口,入口甜而不腻,几经烤制之后樱桃还能保持本色,一口咬下,尽是香甜的鲜红果肉,是长安一绝。

长安城最有名气的是蟹黄毕罗,来往长安的达官贵人都极其喜爱。制作的方法是,用蟹膏和猪油一样白滑的肉填满蟹壳,浇上五味汁,裹上面粉烤制。

酥脆的蟹壳和滑嫩的肉馅同时入口,汁水充满味蕾,当真是人间美味!

说完毕罗再说蒸饼,一切上笼蒸的饼都叫蒸饼,未亡人潘金莲死去的丈夫就经营此行当。但那是宋朝,唐代的蒸饼大多有馅,杜克就吃到了用熊肉和鹿肉做馅的蒸饼,量大管饱,十分感人。

长安城或者说大唐,最为人们喜爱的是鱼脍,也就是精心切制的生鱼片,通常是鲫鱼和鲈鱼。本来也有鲤鱼,不过自从老李家把持江山之后,鲤鱼就下架了。

老李家有毒,杜克自带一尾鲤鱼,找了个向钱看的厨子,品尝了一下鲤鱼脍,口感不如鲈鱼,对其下架就不再抱怨。

后世经常有人批评那位荔枝妃子,为了口腹之欲,不知累死了多少马匹。其实这是不对的,因为就算皇帝不哄这位微胖界的美人开心,该累死的马一匹也少不了,从吴郡运来的鲈鱼,路程比起岭南的荔枝,也就少走两步路。

鲈鱼肥美的季节,长安城和吴郡之间开通了快递服务,为保证新鲜,每天的鲈鱼都加冰快运过来。新鲜透明的薄切鱼片在布上晾干,拌上葱姜蒜等食用,脍丝切得越薄越好,口感越是美妙,杜克吃过一家老店,他家切的脍丝轻薄得能被风吹起来。

还有卖相极佳的细缕金橙丝拌鱼脍,秀色可餐,赏心悦目。可惜微甜,杜克咸党,吃过一次顿觉无爱。

整整扫荡了七天,杜克这才心满意足将注意力转移到别的地方,长安城是达官贵人汇聚之地,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有钱人多了,可供消费的娱乐场所自然也跟着多了起来,吃喝玩乐大抵如此。

青楼乐坊!名妓花魁!

这玩意不管在什么时代,都是最暴利的行业之一,杜克本着学习古风的心思,挑了间最好的青楼观摩观摩。

在这里有钱就是大爷,杜克几贯大钱砸下去,就被带着脂粉香的莺莺燕燕围住。杜克觉得自己这么受欢迎,肯定不是因为有钱,而是长得帅,老鸨也是这么说的。

风韵犹存的老鸨将围着杜克的小姐姐们赶走,带着杜克去往三楼的雅间,上楼梯的时候,杜克看着前方的磨盘左摇右晃,伸手摸了一把,惹来老鸨嗔笑连连。

天字二号房!

杜克穿着衣服的时候器宇轩昂,脱下衣服依旧是器宇轩昂,加上年少多金,很受小姐姐们喜欢。不过,他很快就发现有些不对,他挑的是长安城最好的青楼,但小姐姐的质量却略逊了一些,不是不够好,而是对不起‘最好’这两个字。

面对杜克的质疑,老鸨只得说出实话,店里来了位比杜克还有钱的大爷,头牌的几位小姐姐都去服侍那人了,因为是老客,老鸨也不好得罪。

杜克心下郁闷,不过先来后代,别人比他来得早,出手又阔绰,他也不好多说什么。老鸨连声谢罪,唯恐惹恼杜克这位金主,声称若是杜克不满意,她就亲自披挂上阵。

杜克白眼一翻,丢下几贯打赏钱出门离去,巧不巧路过天字一号房的时候,听到了里面传来的无良调笑声。

放荡形骸的声音骚气十足,杜克听在耳中,只觉得分外熟悉!

“这声音……不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