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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科幻小说 > 狂仙 > 第四百灵三章 义民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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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太忠是最讨厌这种琐碎小事的,他也不喜欢牵挂,然而,谁让他是阿舅呢?

而且话说回来,在整个风黄界,他又有几个人……交往到了可以相互牵挂的地步呢?

带着这么一种心情,他走了一趟麻陵城,想观察一下故人之子的生活状态。

因为起风雷的修炼没有结束,陈太忠也没有出面,就是躲在暗地里,看了那个庄园几天,还放出一个小神识,远距离查看。

庄园里倒是还不错,于海河和老吴生活得其乐融融,甚至还雇了几个人扫洒庄园,庾无颜坟头的空白碑,上面加了五个大字,“快意恩仇者”。

于海河终究是没敢把名字刻上去,庾无颜的一生,倒也无愧这五个大字。

而小于的修为,也达到了五级,气息有点不太稳,应该是才突破的缘故。

陈太忠看得暗暗点头,这小子倒也知道努力,虽然比哥们儿差一点,但是比其他人强出很多了,终归是于家的种,没给他老爹丢人。

庄园里的池云清,也表现得比较老实,她不跟这一老一小接触,平日里打坐修炼,但是老吴叫她出去抓灵兽的话,她二话不说,站起身就走。

这是还有一些小脾气,但基本上也是被磨得没有了,只余下一点点天仙的骄傲——听话没问题,但是不要指望她会俯首帖耳。

陈太忠不知道的是,乱石滩虽然偏僻,其实也有人找上门来,而且还动了一些不该有的歪脑筋,吴伯显露出修为将人喝退。

过得几天之后,池云清主动出去。悄悄将人斩杀,这不是为了那小家伙绝后患,而是为了她自己——小家伙若是出事。她实在不敢想像,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

陈太忠观察了四天多。发现于海河的生活确实极其稳定,就不想再出面打扰他们的平静。

不过当他离开之际,池云清还是疑惑地向这个方向看了看,

天仙的感应能力,真不是白给的,更别说,她身上也有陈太忠留下的小神识,两个小神识之间。有些微妙的感应,让她觉出一点不妥来。

但是最终,她还是没有追出去,目前这个庄园很不起眼,韬光养晦方为自保之道,些许的异样,见怪不怪也就是了,显示出敏锐的感知来,没准要招惹上高阶修者。

陈太忠走了,池云清纹丝不动。大约两个小时之后,一只小鹿从灌木丛中钻出,若有所思地看着庄园。过了好一阵才一转身,一溜烟跑得不见了……

陈太忠对身后发生的事情并不知情,看过于海河之后,他又去了一趟晨风堡。

洄水之畔,起了一座巍峨的大墓,墓高十余米,方圆有一千多平方米,墓碑都有三米高,上书“义民王艳艳之墓”。

墓碑顶上是雕塑。一个女人在同几只角熊战斗的雕像,那人一手挽着花篮。一手执着长枪,面蒙纱巾。跟王艳艳的装束相差无几。

墓碑旁边还有一块小碑,上面记载了王艳艳孤身同数十角熊战斗,挽救了一村人性命的经过。

墓碑前方,有石制的供桌和香炉,里面残留着些许的香灰,看起来还是有人祭拜。

坟墓周边不远处,或坐或站着几个游仙,低声谈笑着什么,却不远走,一看就是看护者。

陈太忠头戴斗笠,走到距离大墓百余米远处,有人上前拦住他,“义民之墓,不许再走了,真要祭拜,出示身份证明。”

陈太忠后退两步,细细地看一看那碑文,然后笑着摇摇头,“只是击杀了几只角熊的义民……呵呵。”

“她当时的修为不高,”拦人的汉子,是个八级游仙,他见对方不再前行,也就松了口气,“难就难在,她愿意为民众出头……就算她死的时候,也才是初阶灵仙。”

“哦,”陈太忠点点头,“倒也难得,她是怎么死的?温城主为何不救她?”

“她死在外乡,温城主想救也救不了,”汉子很直接地回答,“因为感其忠义,故修建衣冠冢,供后人敬仰。”

明白了,陈太忠这算是知道,为什么温曾亮敢把王艳艳的名字刻上去了。

哪怕有人知道,晨风堡的这个王艳艳,就是陈某人的仆人刀疤,也不好拿此坟墓出气。

首先,王艳艳确实杀过角熊,救了一村人的性命,不管她是不是巧器门的仇敌,晨风堡以辖下子民的名头,有理由为刀疤弄个坟墓。

其次,看守也毫不犹豫地告诉路人,这里只是衣冠冢——打主意也没用。

不过陈太忠还想试一试,“叫王艳艳……莫非是散修之怒的女仆?”

“这就不是我们能知道的了,”守卫上下打量他两眼,语气不是很好,“劝阁下莫要随便猜测,此义民于我晨风堡子民有恩。”

“我若一定要知道呢?”陈太忠压低了声音,阴森森地发问。

“可敢亮明身份?”守卫冷哼一声,一抬手,就摸了一只焰火在手里。

“好胆,温曾亮见了我,也不敢如此说话!”斗笠人也冷哼一声,明显地怒了。

“那你何不留下身份?”这位冷笑一声回答,“要不……你去找温堡主问一问?”

见他俩快要打起来了,而斗笠人明显修为极高,旁边又走过个人来,“好了,这位朋友,我们都是给城主府打工的,何必呢?”

“城主府……你是在威胁我吗?”斗笠人身上的气势,在一点点升高似乎,但他似乎有点投鼠忌器,“小子,不要让我遇到你俩落单的时候。”

这位叹口气,想一想才回答,“你若真想找陈太忠,也敢找的话,我可以为你指一条路。”

陈太忠只是随口威胁一下,看看这些家伙们做事用不用心。对方在压力下的反应,他大致还算满意,但是猛地听到最后一句。他就是一愣,“指路?”

“没胆子找陈太忠就算了。”这位微微一笑。

斗笠人顿得一顿之后,沉声回答,“有没有胆子找姓陈的,是我的事,但是你不说的话,后果会很严重。”

这位却不吃这一套,来这里打听消息的人多了去啦,他笑眯眯地问一句。“那我俩以后……万一落单了?”

“你提供的消息有用,此事一笔勾销,”陈太忠哪里会跟他俩计较?正经是,他想知道对方怎么指路。

他这个反应,跟其他来打听的人,是一样的,守卫也没感觉到奇怪,而是干笑一声,伸出食中二指搓一搓,“这个嘛……我得好好想一想。万一想不起来呢?”

“小子,你有种,”陈太忠气得笑一声。出卖我的情报,还跟我收灵石?

不过他也没怎么在意,关于哥们儿的情报,难道不值得花几块灵石购买吗?

说不得,他扔一块中品灵石过去,“灵石有的是,你要是敢骗我,嘿嘿!”

他觉得一块中灵问消息,价格不低了。一百灵石呢。

不成想那位怪怪地看他一眼,“一块中灵。买陈太忠的情报……大哥你确定不是在开玩笑?”

“这货啥时候这么值钱了?”陈太忠嘀咕一句,又丢一块中灵过去。“一人一块……这总可以了吧?”

“这个价钱,只能买一句话,”守卫不屑地笑一笑,“觉得贵了,你可以不买。”

“先说一说这句话,”陈太忠下巴一扬,“觉得值的话,再买呗。”

守卫也是习惯了,看守坟墓,固然有危险,但是做得好了,也能赚些灵石,于是他淡淡地发话,“这句话就是……义民王艳艳在晨风堡的时候,接触过一些人。”

“然后呢?”陈太忠觉得这话跟没说一样。

“这就是一句话啊,”守卫嬉皮笑脸地回答,不过,他也怕对方暴走,所以赶紧补充一句,“我们知道,她跟谁接触比较多。”

“跟谁?”陈太忠一听就急了,直接丢过去一块上品灵石,阴森森地发话,“说!”

“这还差不多,”守卫接过灵石,眉开眼笑地发话,“她最早出现的时候,是跟吸血藤李家的人在一起,李家的三支李墨白。”

“你应该再告诉我,李墨白的老婆,是董明远的姐姐吧?”斗笠人听得冷哼一声,明显地不耐烦了,“这谁不知道……真以为我人傻灵多,这块上灵这么好赚?”

“很多人不知道啊,”守卫听得也傻眼了,赶忙双手奉上灵石,“先生请恕冒犯,灵石也请您收回。”

他的称谓,越来越恭敬了,从朋友到大哥,现在的先生,证明他越来越地认识到,对方真的不好惹。

“我送出去的灵石,从不收回,就当买你俩的命吧,”陈太忠冷冷地发话,“我知道,你们还有别的消息,真不肯说的话……回家准备后事吧。”

这俩闻言,交换个眼神,好半天才叹口气,“其他的,真的没了……嗯,还有一个小孩子,在义民的屋子旁边,住过一段时间。”

“我就知道你藏着消息,”陈太忠一呲牙,他最担心的也是这个,“说吧。”

当初他一块上灵,买了江川的无名刀法,是占了大便宜。

当然,买的时候他并不知道,这刀法是如此地牛叉,只是抱着赌一下的心理,只不过是赌对了而已。

愿赌服输嘛,这很正常,但他就是这个性子,占了这个便宜,总是有点念头不够通达。

尤其是他晋阶灵仙,正式修习之后——这刀法出奇地威猛,救了他不止一次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