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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科幻小说 > 狂仙 > 第一百六十章 高尚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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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施工的活儿交给沈家,固然是方便了不少,但是变故也出来了。

原本沈家人交待,随便挖个小湖就行了,眼下是自家人干,就唯恐工程量小了。

他们认为,起码要挖个三十亩大小的湖,才比较匹配这一大块土地,而且既然有了湖,湖心要有个小岛,有岛,就得有拱桥通过去。

拱桥都有了,怎么还不得弄点亭子、假山啥的?

商量来商量去,陈太忠有点烦了,“你们商量吧,十天之内弄好就行……我先回城里侯宅修炼去了。”

侯宅那里是要退了,但时间还未到,还有四天,剩下的六天,他进了客栈修炼。

等陈太忠再次回来的时候,他基本上已经不认识那块地方了,山坡上愣是整出来一块园林,有些工程还没完工,干活的有十几个,全是中阶和高阶游仙。

“怎么还没完工?”陈太忠有点不高兴,“我这一天的租金就是近百灵,损失怎么算啊?”

“算我们沈家的,”上次那个八级游仙笑眯眯地接话,“家族说了,除开施工日期不算,还多送你俩月白住……今天就收尾了。”

陈太忠看他一眼,很是有点无语,他又细看一下改造过的地方,除了景色宜人,有些地方也是用了点心思的,不少大型树木移栽了过来,通往小河的水渠边,也架设了闸门。

“灵石花在哪儿,哪儿好啊,”他点点头,心里也还算满意,“花了多少钱?”

刀疤用极低的声音回答,“不到点儿……不到点儿三百中灵。”

“三百……呃,中灵?”陈太忠翻个白眼,他是不怎么在乎灵石,但是总不能让人当成冤大头。“快赶上一年的房租了,你们怎么不去抢钱?”

“客人你这么说就不对了,”八级游仙脸一沉,认真地解释。“你要求的是快,最多时候,我沈家有三十个修者在干活,就这都差点没完工。”

“我让你们搞这么大了吗?”陈太忠气得笑了,“你们也真是……算算,算我倒霉,干完赶紧走人。”

“您需要加围墙的话,记得跟我们说一声,”这位笑眯眯地回答,也不着恼。“这么好的风景,肯定要有不少闲人过来游玩。”

“我只是租客,不是你沈家的女婿,”陈太忠没好气地哼一声,“你挣钱还没个够了?”

临近中午的时候。沈家人干完了活儿,找王艳艳结算之后走人,刀疤这才找到主人解释,“他们干得确实挺用心的,也挺卖力,不过……他们左建议一点,右建议一点。这价钱就上去了。”

“好歹也是有灵仙的家族,至于混得这么惨吗?”陈太忠皱着眉头发问,他毁了梁家庄,搜刮储物袋,还搜刮出了六、七十枚上灵。

“家大了,拖累也就大。资源不可能是无限的,”刀疤很认真地回答,“总有人灵石不够,而咱们这一单,对他们来说是外财。不挣白不争。”

她还特意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大把花灵石,“沈家知道,咱们有实力买普通院子,肯定猜到咱们身上有点钱,咱们花钱痛快点,总是能少点事。”

“咱差这点钱吗?”陈太忠很随意地摆一下手,他现在手上的灵石,真的不要太多,刀疤如此解释一番,他就不会放在心上了——没有解释的话,他肯定会有点不舒服。

下一刻,他才反应过来另一个问题,“我记得你以前,挺不舍得花灵石,现在也变得大气了?”

“你喜欢幽静嘛,”王艳艳一指远处,“你看?”

“青石板路?”陈太忠眼睛一眯,看到在林木间铺设的青石板路,他就是一怔,“我没跟你说……我喜欢这个吧?”

“我知道你喜欢,”王艳艳的表情藏在面纱后,看不分明,但是从她的眼中,能看出她得意的目光,“对不对?”

陈太忠哼一声,他不喜欢她这种目光,于是岔开了话题,“看来这些家族子弟,也未必有散修们看的那么光鲜。”

“为了家族扩张,拼命生,有了子弟,又拼命压榨散修,”王艳艳提起这个,情绪就很激动,“他们不光鲜,不是自找的吗?”

“好了,该做饭了,”陈太忠摆一摆手,脑子里想的却是,其实这个小水池,周边邻居们来玩,其实也是不打紧的。

他很渴望融入当地的圈子,做个跟大家差不多的正常人,然后安安心心地修炼,等修炼到灵仙高阶,就可以离开这里,去旺泉城发展了……

听风镇的生活,是闲适而慵懒的,搁在地球上,大约是高尚住宅小区和城中村的结合体。

高尚住宅小区,说的是住的人都有一定的家底儿,不怎么差钱,而说像城中村,则是邻居之间交往很频繁,不像普通高档小区,一到了晚上,小区里连个人影都没有。

大约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周边的邻居,就都跟这两个新房客熟悉了。

陈太忠每天早晨和傍晚,必然会出去溜达一趟。

从表面看去,他是九级游仙,虽然不是灵仙,也是游仙里顶尖的存在,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可能晋阶灵仙,是所谓的潜力股。

而且他有意交好别人,旁人对这个高大的年轻人,也就有了一些印象。

正经是刀疤,最近苦练探查术和敛气术,出门的时间不多,她已经发现了探查术的好处,而且敛气术——其实也是很实用的。

这么说吧,她若是个四级游仙,肯定不可能有灵仙去找她麻烦。

对灵仙来说,找这种人的麻烦,跌份儿不跌份儿的先别说,就算找麻烦成功,耗费的那些时间,根本不是收获能弥补得了的——四级游仙身上,能有什么让灵仙看上眼的东西?

而灵仙以下,谁要找她麻烦,她抬手就收拾了。

除了在修习这两门术法,她还在酝酿晋阶,这晋阶可能花去十年八年,也可能就是一年两年的事情,她要认真对待的。

再有就是,她圈了一块十亩大小的地,放养三只风翅兽的幼兽。

风翅兽是杂食性灵兽,什么都吃,不过光有灵谷,没有血食是不行的,而三个小家伙又正是嗷嗷待哺的时候,食量惊人。

十亩地里,有一百多平米是石窟,就是风翅兽的房间,三个小家伙平常就呆在里面,只有出来遛弯的时候,才能在这十亩地里疯跑。

灵兽这东西,就不可能圈养,总得给它们一个放风的空间,这也亏得刀疤是驭兽门出身,再换个人来,十亩地哪里够?

起码要百十亩地,才能让中阶灵兽的幼兽尽情地玩耍。

陈太忠主仆都知道,家里有风翅兽,是不能让别人知晓的,游仙饲养灵兽,还是中阶的这种,传出去……这真不会是一般的麻烦。

除此之外,王艳艳还要负责主人的起居,哪里有那么多的时间出门?

陈太忠却是其乐融融,他最近才在沈家招了两个人,负责种那十几亩地,顺便在这一块山头巡视,严防宵小潜入——其实这块地里没啥可偷的东西,他是防人打扰。

这一天傍晚,他又出去转悠,几个邻居见他来了,就笑着点头,“小陈这是又出来了?生活很规律嘛。”

“哪儿啊,又没灵石了,”陈太忠笑着回答,摸出一个储物袋来,“超大储物袋,祖传的……只要一千八百灵,最后一次机会啊。”

“你都最后好几回了,谁稀罕啊,”有人笑着回答。

“你们就是一帮不识货的,”陈太忠伪作不满意地哼一声。

他手上的赃物,是极多的,他通过各种渠道售卖了不少,手上还有不少,甚至大容量的储物袋,都还有二十几个。

但是他既然要在听风镇生活下去,就不能拿出太令人生疑的东西,他若是一下拿出二十几个储物袋来卖,估计旁人就哈哈一笑,“今天天气不错哈”,然后转身走开。

再然后,估计他在镇子上就臭大街了。

所以他拿这个小储物袋出来卖,只是个噱头,住在这里的,都有点身家,他又卖得贵,大家不是特别稀罕。

“你就装穷吧,”一个干巴瘦的老头干笑一声,“租得起沈家的院子住,也叫没灵石?”

“对了,你那里风景不错呢,”又一个闲汉发话,“闲来没事,去你的湖那儿坐一坐,不打紧吧?”

这闲汉叫宁树风,巅峰九级的游仙,在一家半官方的镖局讨生活,既有出去走镖的时候,偶尔也接一些任务,修为在那里摆着,收入不菲。

不过他已经是游仙巅峰,冲击灵仙这是要看运气的,所以他平日不怎么修炼,是镇子上典型的游手好闲的人物,为人相当热情。

宁树风家里有一子一女,因为是小门小户,子女时常在街上疯跑着玩,对于沈家新搞的这个小湖,早就想去看看了。

“想去就去吧,”陈太忠笑着回答,“只在小湖那里玩,别去练武场,天黑之前出来就行。”

“那可是沈家的地方,”干巴瘦老头斜睥他一眼,狐疑地发话,“你能做主吗?”

“你这可不是废话?”陈太忠瞪他一眼,对于这个总喜欢说怪话的老头,他有点反感,“小湖都是我出灵石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