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钟后,祝融的脑回路才恢复正常。
明白杨戬这席话的意思后,他脸庞上的微笑顿时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震惊与恐惧。
一开始你就是在骗我。
一开始你就明白天庆公主在哪,你一直都在帮她打掩护。
最终目的是为了杀掉她吗?
她可是天庭公主!
祝融猛地站起身,鼓起吃奶的力气催动神力,像电视剧里道士对鬼那样,比出食指中指朝上的手势攻击杨戬。
可指尖的火刚冒出去,就像被风吹灭的火柴那样熄灭。
“怎么回事,我的神力......难道是那瓶勇闯天涯?杨戬?想不到你竟是个卑鄙小人!”
祝融额头冒出冷汗,又怪自己将炽炎灵珠留在了他车上,不然不至于如此无力。
如果杨戬在此处将他斩杀,那么他是没有任何办法的。
神仙一旦死去就会魂飞魄散,永远消失在这世间,甚至连堕入轮回的机会都没有。
“我要为天庆公主寻找真爱,你却想将她抓走,是想留下真爱天庆公主的那人此生孤独终老,还是想害天庆公主爱而不得?凡间有句话流传至今,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天庆公主惹你了?还是即将与天庆公主相爱的那个人惹你了?我不阴你,阴谁?”杨戬振振有词。
“……”火神祝融有种有理说不清的感觉。
他言语急促:“帮助天庆公主这事我也能干!让我入股吧,多一个神,多一份力量嘛!哪怕最后你要杀掉她,我也会帮你!”
杨戬沉默了一会,道:“真正能够相信的人,只有自己。”
杨戬说完这句话后,祝融的视野逐渐模糊,三秒后,祝融晕倒在地,像头死猪似的一动不动。
杨戬在世间活了千年之久,没人能比他更明白,人与人间的感情是怎么回事。
自己爱的人与爱自己的人,唯有选择后者不会有遗憾,做人做事才能轻轻松松。
在自己真爱的人面前,无论做什么都小心谨慎万分,却还是感觉不够完美,最后离别了,别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受到伤害的人只有自己。
真诚是必杀技,杀的人永远是自己。
人有生老病死,杨戬没有。
杨戬不是不爱谢诗雨,当初也很想选择她,什么都不管不顾,可是,这样最后受伤害的人只有自己。
谢诗雨并不是他第一个爱的人。
杨戬曾爱过一个人,后来因为她走了,再也不在了,自己却还留下,一直活着饱受孤独折磨,所以杨戬从今以后不会再选择自己爱的人,而是爱自己的人,提前将自己预料到的心理伤害减到最小。
当然其中不乏有些赌狗,为了真爱搏一搏,但最后的结果大都不尽人意,丢了半条命。
最初杨戬也是一穷二白的赌狗,可赌狗赌多了,赌累了,就会放弃赌博,转而追寻有把握的事业和感情,所以他才有了如今的财富和被所有人都羡慕嫉妒的妻子。
正是格局太大,内心却又不甘太过孤独,导致杨戬做出了违心的选择,选择自己不爱却很爱自己的人。
也就是现在,每天寻找各种养生方法,整天都要敷面膜做保养,想要留住青春美丽的妻子。
曾经身为司法天神的杨戬如今用心良苦的想要违反修改天条,真是讽刺。
他去到冥界阎王殿翻看生死簿时,为天庆公主挑选良配看的是那人的前世,而非今生。
世间数亿人,千年数百个轮回,没有人能再比余章这种默默无闻的孤勇者合适。
杨戬肯定,余章是那种没有目标是比谁都要迷茫都要衰的人。可他一旦有了目标,便会为此全力以赴,而无畏最终的结果是飘渺云烟,大梦一场。
杨戬从裤兜里摸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对电话那旁气质干练的特种兵飞鹰轻声道:“可以开始了。”
黑色直升机的螺旋翼划破如幕布般的乌云,停留在杨戬所在上空,旋翼破空声悠悠回荡。
飞鹰麻利地抛下条军用绳索。这种绳索至少可以承受500斤重量,就算祝融是头猪,拉起他也丝毫不成问题。
杨戬从用绳索在祝融身上捆了一圈又一圈,就像个粽子。
杨戬打了两个死结,确认无误后,对着空中的黑色直升机轻轻招手。
飞鹰瞧见后对驾驶员喝声:“Go”,黑色直升机便吊着昏死过去的祝融,驶向一望无际的远方。
黑夜上空的温度几乎为零,飞鹰将祝融缓缓拉进直升机,以免他被冻死。
天空大海与漆黑乌云交汇,黑色直升机越来越小,与流光般的星海城市渐行渐远,直至化为黑点消失不见。
杨戬想起他去黑市雇飞机时,戴着大头娃娃面具的老板与他的对话。
“我需要一架私人飞机,带个人去往地球南方的荒岛。什么岛都行,重要的是四面环水,与世隔绝。我们有位勇士正在准备一部荒岛求生的栏目。”
大头娃娃内的老板呵呵一笑,什么破栏目鬼才信。
不过这是私人恩怨他也管不着。刀尖上的滚刀肉,行走在下水道中的法外狂徒可不管这么多,只要钱给够,天王老子都能干。
他微笑着对杨戬说:“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是因为仇恨还是因为爱而不得变的极端,但请你以后不要为今日的行为懊悔。有些人的出现就是为了消失,来时我们满脸微笑,离开时我们仍然笑着送别……”
杨戬心说你在放什么五香麻辣屁,不要搞的像【虔诚的基督教徒】一样好吗?他把箱子扔在桌面上,打开,五百万现金入目。
黑市老板收回所有的话把箱子关上,悄咪咪说着什么财不外露,飞机你想要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到,只要给钱,意大利炮都能给你开来。
“这么搞,他会死的吧?”好心肠的老板娘替祝融感到担忧,杨戬的思绪回到现实。
虽然没有神力,但好歹也是神,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死?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应该是《鲁滨孙漂流记》。
杨戬冷笑一声,等他再回来时,天庆公主的儿子恐怕都和他一样高了。
“怕什么?他不是想留在人间玩吗?荒岛难道不好玩?造屋捕鱼养羊养猪种稻谷,还能和野兽斗智斗勇,多刺激啊!我是雇私人飞机送他去天涯勇闯一番,又不是把他卖去非洲当老黑奴。很快,他就会回来的,大概也就……五十年左右吧。”
老板娘在心里替祝融捏了把汗,同时为杨戬冷酷至极的手段感到恐惧。
一开始她以为此杨戬非彼杨戬,可后来因为各种偶然,才发现活在神话传说中的杨戬真的就在自己面前,而不只是同名。就像是远在美国的友好邻居蜘蛛侠,英雄总需要那么几个知道自己身份的人摔杯为号吸引大家目光,才好去厕所换衣服变身,然后消灭反派拯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