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乐文小说!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林默见道长反应如此激烈,心中不禁疑惑:“这玉佩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白鹤道长没有隐瞒,深吸一口气说道:“此玉名为长生玉,极为罕见,能保肉身不朽,滋养魂魄,对阴魂鬼物乃至修道之人而言,皆是无价之宝。

通常,这种玉只会被帝王所用,以保存遗体。

而你这枚长生玉,品相上乘,其上还刻有古篆,少说也有千年历史了!”

林默这才意识到手中之物非同小可。

他记得,那个老山民说这玉佩是他儿子在山中无意间捡到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从哪座古墓里流传出来的。

不过,这些念头也只是在林默脑海中一闪而过。

他并没有说出来,白鹤道长也识趣地没有多问。

将鬼母吴春晓收入长生玉中,林默与白鹤道长拱手道别,转身离开。

而一旁的方老先生,则是激动地跪在地上,连连叩首:“多谢恩公!多谢恩公!”

他家曾经受过吴家的恩惠,因此对吴春晓一直心怀感激。

如今,林默愿意出手相助,为吴春晓解围,方老先生自然也将他当成了恩人。

下了山,林默直接将吴春晓和她的两个孩子都给放了出来。

靠她自己的能力报仇,应该不是难事。

再者说了,那石云镇离太行山脉有数百里之遥。

林默也懒得费劲巴力地跑过去。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在吴春晓的魂中种下了自己的一缕念头。

可以随时通过这缕念头找到对方的位置。

“记住你的承诺。”

林默面色严肃地提醒道,“冤有头,债有主,当年害你的人,你可以杀,但是你如果随意滥杀无辜,那就休怪我翻脸无情!”

“是,恩公!”

吴春晓满脸感激,拉着两个孩子,对着林默深深鞠了一躬。

随后,便化作一团黑雾,飘然而去。

林默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

这忙碌了一天一夜,可算是能喘口气了,回家睡觉去!

京都城。

夜黑风高,万籁俱寂。

街道上,一个更夫打着酒嗝,手里梆子“咚咚”响,嘴里喊着:“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突然,一阵凉风嗖地刮过,更夫一个激灵,酒醒了大半。

“刚才,好像有一个黑影掠了过去?”

他使劲揉了揉眼,四周瞅了瞅,啥也没有看到。

“咦?我刚才是不是看错了?”

他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看来啊,这单身汉的日子过久了,眼神都不好使了,得赶紧找个婆娘,不能再这么下去了,天天自己奖励自己,身子骨哪受得了啊!”

……

……

“吃了咸菜炖豆腐,皇帝老儿不及吾!这滋味,绝了!”

林默一边咀嚼着口中的豆腐,一边摇头晃脑地评价着。

这豆腐,是出自豆腐西施清儿姑娘之手,作为感谢他帮忙搬东西的谢礼。

此刻,距离他从太行山脉回来已经有两天时间了。

回来的当天晚上,他便打开罪灵图录,看了那赶尸一脉的道士魏修的走马灯。

从其身上得了两样奖励——《赶尸术》和《血煞炼尸法》。

林默因此知晓了对方乃是祝由赶尸一脉之人。

赶尸本盛行于华夏湘西一带。

因为交通不便,所以当有人客死他乡,家里人就会请赶尸匠把尸体运回家乡安葬。

赶尸这个说法在前朝的民间广为流传。

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满人入关,杀得百姓流离失所,客死他乡,这才有了运尸回乡的需求。

后来人们为了更方便的运输尸体,就诞生了赶尸匠。

专门利用一种“秘术”来赶尸。

本来这个职业已经够神秘的,再加上一些特殊手段的渲染之下,让人更加敬而远之。

而之所以那些尸体能够起来。

是因为人死之后,三魂七魄往往不会立刻散去。

此时尸体中还残留着一口未吐尽的生气。

这股生气会让尸体误以为自己体内仍有阳气,于是灵魂便会徘徊不去,不愿离开。

它们会在尸体上盘旋七日,确认自己确实已死,才肯安心转世投胎。

而赶尸匠的“赶尸做法”,便是利用辰砂将这股生气禁锢在尸体中,使得灵魂无法离体。

否则,若仅仅是一具孤零零的尸体被赶回老家,那可真算不上是“入土为安”。

接下来,赶尸匠会施展他们的独门绝技,利用手中的法器,驱动尸体如同活人般行走。

而赶尸匠一般手里都有四大法器。

第一,摄魂铃,第二,招魂幡,第三,引魂锣,第四,赶尸鞭。

每当赶尸匠准备启程之前,首先会在每具尸体的头上贴上一道镇魂符,确保它们乖乖听话。

随后,负责施法的赶尸匠会挥舞赶尸鞭,朝空中猛地一甩,大喊一声:“畜生,起!”

然后,尸体就会站起来。

而另一位打下手的赶尸匠,则会迅速走到尸体前面,敲响引魂锣。

那尸体就像是被无形的力量牵引着,乖乖地跟着锣声的方向前行。

赶尸这项技术,其实是在前朝时期逐渐成熟起来的。

在此之前,人们运送尸体大多依靠水运。

但无奈有些地方地质险峻,水流湍急,船只时常沉没。

再加上古人迷信,认为运输尸体很不吉利,于是陆地赶尸这个行业便应运而生了。

而前朝还有“秋决”的惯例,死刑犯被处决后,往往需要四个人抬尸体回乡安葬。

而找赶尸匠来干这事儿,无疑方便多了。

赶尸的传说,更是源远流长。

最早的时候,相传是几千年前,苗族先祖阿普蚩尤率兵在黄河边跟敌人厮杀,导致尸横遍野。

为了处理这些战死沙场的勇士,阿普军师装扮成阿普蚩尤的样子,念了一声咒语。

那些尸体竟奇迹般地站了起来,按照他的指示方向缓缓行走。

这便是赶尸最早的版本,至今仍在民间流传着。

一般师出名门正宗的赶尸人,要是赶上山路崎岖,运一具尸体就得七八十块大洋呢!

林默皱了皱眉,回想起自己刚当狱警那会儿,一个月下来,累得跟孙子似的,也就赚个十块现大洋。

那些拉车的苦力更别提了,整天风吹日晒雨淋的,要是没有贵人打赏,交了份子钱,每个月能余个七八块现大洋就已经是烧高香了。

“啧啧,这赶尸的一具尸体就是七八十,一次走个十个八个的,那不就是七八百块大洋?”

监狱里当差,还得天天看上司的脸色。

万一哪天上司心情不好,克扣一下,到手的还不一定够十块呢!

跟这些赶尸匠比起来,可真是差远了!

难怪人家都说,死人的钱好挣,尤其是有钱的死人!

想到这里,林默不禁有些心动。

要不是现在日子还算过得去,他还真想转行去当赶尸匠了。

可惜啊,这祝由四大脉,好像都是传男不传女。

而且收徒也有一定的门槛,不仅要胆大心细,还得貌丑。

林默摸了摸自己的脸,前两个条件他倒是勉强符合,可这第三条嘛……

“哎,长得帅也有错吗?”

林默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了一句,随即摇了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