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我有点想念在仓库里的生活了,至少那里没有二十四小时不停歇的黑大衣。
早上我故意打翻一杯咖啡,让温热散发着香气的黏糊糊液体全部蹭上了某位黑大衣的鞋尖。
那是双好漂亮的皮鞋,上面还有暗纹装饰。这位黑大衣今天把它擦的油光锃亮,看起来在来的路上已经精心躲开了很多陷阱。
可他千防万防没有防住我的异想天开。
我只是想看看,他会不会和我说话而已。那么漂亮的皮鞋,路上被踩一脚他都忍不住挥拳吧。现在一杯的咖啡,他会怎么做?
在意料之中,但还是有点失望。
他连一个气音都没发出,沉默得像一根笼子里的铁条,可能铁条都比他好一点,至少一拳下去,会咯吱作响。
他们也是惩罚的一环,甚至让这个无限期的惩罚更加的难熬。
“我想要见原因。”进到书房前,我对某个黑大衣说。
他们把帽子压的很低,我只能看到阴影下他的嘴唇在翕动,“小姐,我做不到。”
我很确信我没有在撞南墙是因为,每周的不定期几个晚上,原因都会趁我装睡时看看我的脸。
我不是没想过在那个时候忽然睁眼和她说话,但仔细思考过下场之后,我没有那么做。
现在已经够糟了,比这更糟的处境会让我发疯的。
“我有话想和她说。”
黑大衣没说话,但我相信他会告诉原因的。
第二天,同样的时间,我又问他,我很有耐心,所以第三天,第四天,几乎快满一个月的时候,我的诉求以另一种方式得到了反馈。
原因开始请家庭教师。
那是一个用语很古典的基督徒。他最常说的是,“上帝啊,请拯救她吧。”
一般他会对我这句话,通常是因为,我没有双膝跪地,双手合十的对着窗户祷告。
他是个好人,太糟糕了,他是个好人。
在这个房子里,最虔诚的人是爱丽丝。
她扮演着一个快乐的,自由的我。她出演的时间一般只有每年的体检。其余时间,她都被送回西西里了。
我不知道那一次她为什么会出现在庄园里,但我只知道那一天,我那年迈的家庭教师听见了她的祷告,决定帮助她。
他留宿在庄园,在晚上某个时间点,他走上了四楼,敲响了原因的房门。
我曾想帮帮他,不是帮他和原因求情,而是在他没有倒霉之前帮帮他。
在他有这个决定的时候,我破天荒的和他主动说话,我告诉他,“不要那么做,你今晚该离开。”
他痛骂我,不知善意为何物,痛骂我心狠手辣,眼睁睁的看着同胞受苦。
他质问我,为什么知道那美丽的,温度火热的爱丽丝有苦难,不伸手援助?
我依旧保持沉默,因为门外黑大衣们被他的咆哮吸引,都在侧耳倾听。
他丢下一句,天神不会原谅你的,便夺门而出。
我坐在书房里久久不能平复心情。
我在想,他的眼中究竟看到了什么,他的耳朵究竟听到了什么,才会让他觉得,坐在这里的我,好轻松,好高贵,好快乐。
而那个自由自在的,无条件享受着太阳的温度的爱丽丝,究竟身处在哪一层地狱,才会让她惊觉自己不如我。
走廊上又响起了铃铛声,黑大衣们一拥而入,撵着我走向了我的房间。
看看,我连坐在书房沉思的自由都没有。
那晚过了十二点后,房子里响起了不下五次,别扭的鸡鸣声,直到天亮才结束。
没过一周,我迎来了下一位家庭教师。
(四)
“古典爱情文学里,最常用的题材你知道是什么?”
梳着二八分的年轻男子游走于书架和书桌间,他穿的小礼服可能有些紧,勒着他的手臂,让他举手投足都带着拘谨。
“贵族小姐和落魄的才华诗人。”
他停在长桌的中段,眉毛微挑,说话油里油气。
“或者,贵族小姐和……”
他把“家庭教师”这几个字说的暧昧无比,字字皆是气音,吹过来的热风都带着他鼻息间的烟草味。
不知道原因究竟从哪弄来的古怪诗人,他不着调,行为轻浮,最重要的是他不专心。
伏案在同一张长桌上时,他的眼睛永远不在书上,有时看看我,有时又看看书房里那纯金的小摆件。
我对他厌恶谈不上,因为我大多都在如科学调研般的,研究这个人。
他早上八点来,从白露里治奥的某个旅店出发,晚上八点前回去,带着一身酒气,我总感觉他晚上还另有活动的样子。
抽了一本讲基督教历史的书,我坐在一楼饭厅里,早餐还没奉上的时段我有足够的时间借着看书的行为偷偷打量左边墙上的镜子。
镜中的我确实看着阴沉,但我很满意自己的现状,这会让我起来有一丝狠厉,但绝不像原因。
我或许像另一个人,一个我不知道名字,极其神秘的人。
我希望是祖母,原因的妈妈。这样某种意义上,会让我底气十足。
梳着二八分油头的男人来的有些迟,他今天看起来格外亢奋。这可不妙。
在回到书房的某个瞬间,他往我手上塞了一本书,低声叮嘱我,绝对不能被发现,只能晚上偷偷看。
他这个样子好像之前上学时,偷偷传递安莎.珍妮弗性感写真的某群男孩。
话说他知不知道珍妮弗呢?不过这次穿梭的时代确实落伍,我想,他一定没听说过,不然绝对不会只是那么纯情的给我塞了一本《罗密欧与朱丽叶》那么简单。
以他人品,绝对会塞给我一本,那种教唆无知少女爱上人渣风流文艺青年的烂俗杂志。
手中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是本全新的,除了附赠的书签,还有一封不用着名的情书。
四行字,读起来绕口矫情,翻来覆去的就是夸赞我的容貌,以及鼓励我要像爱丽丝一般,对他展现一个情窦初开的微笑。
他简直是在做白日梦。
姑且不提他认识爱丽丝这件事,最后一行字的,希望求一个闪亮的小巧的定情信物,就很是可疑。
在恶龙的巢穴里做小偷,我只希望他点到为止,不要贪得无厌。
然而第二天下午,他贪杯三杯香槟之后,当着黑大衣们的面,居然大胆的牵起了我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