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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其他类型 > 闪婚夫妻宠娃日常 > 第七百八十一章 他也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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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虽然比不上他大哥聪明,但他也不是傻子,普通的人情世故他还是懂的。

男女平等嚷嚷了几十年了,看似女人的地位提高了,但实际上,很多人还是重男轻女的老思想。

普通人家还好些,越是有钱人家越严重。

尤其是老人家,还是祖上传下来的那老一套,认定只有儿子才能传宗接代,连女儿招赘上门女婿都不如自己生儿子更名正言顺,血统更纯粹。

分明不管儿子的子女和女儿的子女身体里流着的都是来自他们的血脉,可是,哪怕女儿招赘了,外孙、外孙女姓了他们的姓,他们还是觉得外孙、外孙女不够正统。

黎家那位老爷子就是这种情况了。

虽然黎苏很优秀,可她是女孩子。

因为是女孩子,黎老爷子就觉得她是外人,不管她多么能干,都不肯把公司交给她经营。

“那些小姐姐,一定很难过吧?”贺宁礼同情的问。

“并没有,”唐无忧说:“她很理解黎老爷子的做法,虽然她聪明能干,把公司经营的很好,但她并不贪恋钱财权势,在她心目中,爷爷和弟弟更重要,所以,当我们翘翘姐姐提出可以把公司卖掉一部分,卖得的钱财给黎阳傍身时,她非常积极的配合,没有一丝一毫的不情愿。”

“她……真是个好姐姐。”贺宁礼有些出神。

他觉得他和黎苏一样,他也不爱钱财权势。

他从来没想过和他哥争权夺势。

他觉得,他哥比他有本事,他哥继承公司,他负责吃喝玩乐就很好。

而且,他哥那么疼他,只要有他哥在,他肯定什么都不缺,他为什么要和他哥哥去争呢?

可黎苏不一样。

他不想和他哥哥争,一方面是他和他哥哥感情好,另一方面他是真的争不过。

他哥是超级天才,他就是个普通人。

公司在他大哥手里才能发扬光大,在他手里,说不定哪天就完蛋了。

他自己有几斤几两沉,他清楚的很,他要是和他哥去争,他就不是普通人了,他就是白痴加脑残。

可黎苏不一样。

唐无忧说了,她聪明、能干,把公司管理的很好。

而黎阳呢?

还是个小屁孩儿呢!

可即便如此,黎家那位老爷子宁可把公司卖掉,也不肯交给她经营。

这么明显的偏心,她竟然没有生气,她一定很善良。

“是呀,她确实很好,不然我也不会和你提到她,”唐无忧说:“那位小姐姐,不但漂亮、聪明、能干,而且很善良,孝顺爷爷,爱护弟弟,没有把金钱权利看的比亲情更重要。”

“因为黎老爷子真心疼爱她,所以哪怕黎老爷子更偏心黎阳,她也没有任何不满,反而真心真意护着黎阳,为黎阳做打算。”

“还有,虽然她重情重义,但也不是拎不清,对什么人都好。”

“她亲爹妈其实还活着,但是她亲爹妈不孝顺,她和她亲爹妈差不多断绝关系了。”

“我就欣赏这样的女孩子,该重情重义的时候重情重义,该当机立断的时候,也能做到当机立断。”

“哦,对了,刚刚我还忘了说,我们第一次见到他们姐弟俩,他们姐弟俩在海里,黎阳被人推下了海,黎苏明明水性很一般,还跳下去救他,如果不是我姐夫的游轮恰好经过,他们姐弟俩可能都死了。”

“黎阳被人推下海?”贺宁礼又瞪圆了眼睛:“被谁呀?”

“黎婉姿,黎苏的亲妹妹,黎阳的堂姐,”唐无忧挥挥手:“那不是重点,重点是,你有没有心动?”

贺宁礼:“……”

心动?

心动谈不上,但是,他很欣赏那个小姐姐。

他对那个小姐姐有好感。

唐无忧把那个小姐姐夸的那么好,聪明能干重情重义,还能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跳下海去救弟弟,可见勇敢又心善。

具有这么多美好品质的女孩子,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对她产生好感。

可是……产生好感,也没到谈恋爱的地步吧?

见他不做声了,没像刚刚似的反应那么激烈,唐无忧知道,他肯定是有一点心动了,他再接再厉:“我觉得,你们两个挺合适的!

你呢,需要一个能力强的贤内助帮你继承贺家的公司,黎苏小姐姐呢,她有能力经营公司,可黎老爷子却不放心让她经营公司。

即便黎家的公司没有全部卖掉,留下了几家比较赚钱的分公司,可黎老爷子让黎苏小姐姐签了协议,等黎阳成年之后,公司要归还给黎阳,黎苏小姐姐只能给黎阳打工,做黎阳的副手。”

“凭什么?”贺宁礼生气:“明明一直是黎苏小姐姐在奋斗、在付出,凭什么等黎阳成年了,就得把一切都给黎阳?”

“这就是老人家的思想,你要去和黎老爷子吵架吗?”唐无忧说:“何况,这也是黎苏心甘情愿的!老爷子虽然重男轻女,但老爷子真心疼爱她,黎阳又是她最心爱的弟弟,她愿意帮黎阳打拼江山,经营事业,你去帮她吵架,她说不定还不高兴呢!”

贺宁礼:“……”

他没话说了。

人家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有什么好说的?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换做是他,他爸妈对他说,你好好经营公司,但公司还是你哥的,你就给你哥打工,他想,他也是愿意的。

因为他爸妈、他哥都疼他,而他哥是长子嫡孙,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家业就该是他哥继承的。

以前,他什么都不干,他要什么他哥都给他买,他哥有了什么好东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

他小时候,他哥陪他玩、照顾他,要是被人欺负了,他哥第一个冲出来保护他,还替他报仇。

他哥那么好,他爸妈要是说把公司给他哥,让他给他哥打工,他也是愿意的。

但他爸妈没那么做。

他爸妈要把公司给他,因为他哥进了国家的研究部门,国家会养他哥一辈子,比开公司还有出息。

只是,不知道进了国家的研究部门,赚的钱多不多?

要是不多的话,他赚了钱,也愿意养着他哥,就像他哥以前养着他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