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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历史军事 > 回到明末做枭雄 > 第二百三十四章 抓了个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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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抓了个俘虏!

军刺:刃长一尺二寸、宽二寸、厚半分,两侧开锋,并开有四道深深的血槽,一旦刺中人体,纵然不是要害部位,也会使其大量失血,进而快速死亡。

柄长六寸,铁榴木材质,粗大、中空、内藏细绳索……柄上还刻有‘军魂’二字!

这种军刺,普天之下,只有天威军进行了装备。

谜底解开了,这伙黑衣人都是天威军的将士,其中领头的非是旁人,正是秦锋!

秦锋没和队伍在一起,反而半夜摸到了蒙古人的营地附近,这是什么情况呢?

说来话长!

昨天晚上,偷袭蒙古军大营成功之后,秦锋带着队伍先假意往南跑,实则中途调头向北跑,再折而向东……准备兜一个大圈子返回白城子。

而在逃跑途中,秦锋放出了金雕—闪电,命其侦查周围的情况,提防蒙古兵追上来。

结果怕什么来什么,真有一支蒙古兵追来了。

一开始,秦锋并不在意,认为带着队伍兜几个圈子,清除一下地上的痕迹,就能将后面的蒙古兵甩掉了。

那知几个圈子兜下来,非但没能甩掉后面的蒙古兵,反而越追越近了,仿佛队伍的一切行动,都逃不过对方的眼睛,这是怎么回事?

秦锋疑惑不解!

直到偶然之见,发现天空中除了自己的金雕—闪电,还有另外一只金雕来回盘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后面的追兵当中,也有一位精通训雕的高手,在利用金雕监视自己这支队伍的踪迹,故而才一直甩不掉!

怎么办?

秦锋的第一个对策,是将对方的金雕打下来。

可对方的金雕同样受过严格训练,根本就不低飞,火枪、弓箭都打不到它,对策失败!

紧接着,秦锋又想出了第二个对策,是让自己的金雕将对方的金雕打下来,来一场空中格斗!

没想到的是,一向服从命令的闪电,这次竟然抗命了,非但不攻击对方的金雕,还围着人家来回打转,并不断做出各种讨好的动作,这又是什么情况?

秦锋掏出单筒望远镜,仔细观察了好一会儿,终于弄明白了,原来对方这只金雕是雌的。

闪电是雄性,已经四岁多了,身体完全发育成熟,到了该找媳妇的时候了,而对方的金雕体型俊美、羽毛光洁,估计在金雕家族中是个一等一的大美人!

于是乎,闪电这家伙一见钟情、春心萌动,拼命讨好还来不及呢,自然不会攻击对方了。

没办法,天大地大,泡妞最大,秦锋一向拿闪电当好朋友,为了好朋友的婚姻大事,只能放弃原来的想法,另谋对策了。

还有对策吗?

有,而且更厉害!

趁着对方的金雕回去报信之际,让韩山君带领队伍继续前进,秦锋则带着十名亲兵停下来,并悄悄躲进了一片树林中,同时利用金雕—闪电监视蒙古兵们的踪迹。

待天黑之后,蒙古兵们全都休息了,秦锋等人才从树林中钻出来,悄悄摸到了营地附近,准备再来一次偷袭!

区区十一个人,偷袭对方两千人,能成吗?

能成!

别忘了一句谚语:绣花针虽然小,只要扎在要害部位,就能杀死一头大象!

同样的,十一个人用对了办法,完全可以废掉两千人!

………

观察发现,营地分成了两部分:其中东侧全都是帐篷,蒙古兵们正在里面呼呼大睡,只留了四十多人负责守夜,大部分时间在打瞌睡,偶尔在营地周围转悠几圈,警惕性并不是很高。

西侧有一个水泡子,数千匹蒙古马聚集在周围,有的站着睡觉,有的啃食夜草,啃渴了就去泡子旁边喝水……同样有四十多名蒙古兵在这里守夜!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没说的,先对马匹下手吧,不过得干掉那些守夜的蒙古兵!

摸岗哨是天威军中必须训练的科目之一,就连伙夫、马夫们都会。

“嗖……嗖!”

只见秦锋打了个手势,十名亲兵立刻趴在地上,慢慢的匍匐前进……待摸到近前,一跃而起,左手捂住口鼻,右手用军刺割喉,动作干净利落,皆是一击毙命!

不到一顿饭的功夫,四十多个负责守夜的蒙古兵全被抹了脖子,期间没发出一点动静,甚至连马群都没有受惊,而后扒下来十一套衣服,全都换上了,这样更容易隐藏行踪!

接下来,众人来到水泡子旁边,取出事先准备的好东西——巴豆粉,足足好几大袋子,全倒入了水泡子中。

可以想象,这些马匹喝了加料的水,明天肯定会跑肚拉稀、双腿发软,别说奔跑了,怕是连步子都迈不开,没个七八天恢复不了。

而在大草原上,士兵们没有了马匹骑乘,就跟被打断双腿一样,追击是不可能了,回去报信都困难!

搞定了马匹,接下来,该擒王了。

十一个人又摸到了宿营地,如法炮制的干掉了负责守夜的蒙古兵,而后摸向了营地中心位置,那里有一顶纯白色的帐篷,不仅装饰漂亮,而且比别的帐篷大一些,周围还有八名蒙古兵守护!

可以确定,这顶白色帐篷里面,睡的肯定是这支队伍的主将!

奇怪的是,这位蒙古将领竟然喜欢白色帐篷,还装饰的这般漂亮,莫非是个心理变态?

不管了,就算是个变态,今晚也得干掉他,不过八名卫兵挺碍事的,得先干掉他们才行。

“嗖……嗖!”

在夜色掩护下,亲兵们找准机会,同时扑了过去,一人对付一个,干净利落的干掉了八名卫兵,没发出任何声响!

与此同时,秦锋一个鱼跃前滚翻,快如闪电、轻如狸猫一般进了帐篷,而后扑向了躺在软榻上睡觉的蒙古将领,左手紧紧捂住口鼻,右手高高举起军刺,对着心口猛地落下……落到一半,又硬生生停住了。

为何呢?

原来通过身体接触,秦锋惊讶的发现被自己压在身下的蒙古将领竟然是个女人,还是一个身材极好、皮肤细腻的年轻女人,难怪住白色帐篷,还装扮的那么漂亮,果然是个女人就爱美,不分种族!

爱美不是重点,重点是蒙古女人性格强悍不假,可有资格统兵的不多,除非是身份极为高贵的存在,甚至是黄金家族的成员,如果杀了这样一个女人,很可能和蒙古高层结仇,进而大打出手、不死不休。

这跟自己设定的‘先战后和、结为同盟,一起对抗女真人’的大计划相冲突,因此上,这个女人不能杀。

“呜……呜呜!”

可女人已经惊醒了,开始奋力挣扎起来,一旦让她挣脱出来,开口嚎叫一声,今晚的计划就失败了!

不仅计划失败,十一个人的性命都难保,怎么办?

电光火石之间,秦锋有了决断,左手继续捂住口鼻,右手的军刺调转过来,用后面的坚硬木柄,狠狠砸在了女人的额头上,女人顿时晕了过去。

蒙古人在野外宿营之时,素来有和衣而眠、刀不离身的习惯,故而女人是穿着衣服的,身边还放着一柄弯刀,这倒省事多了,不用再给她穿衣服。

接下来,秦锋扯过软榻上的狼皮褥子,用军刺割出几根细条来,将女人的手脚捆绑好,又割下一大团塞进了女人口中,而后扛在肩膀上,顺手拿起那柄弯刀,钻出帐篷之后,带着十名亲兵悄悄溜出了营地。

接着向东北方向走了一段路,从一片树林中牵出了隐藏的十一峰骆驼,翻身上去,向东疾行……

这次偷袭,没能生擒林丹汗,抓一个高层女俘虏回去,也是件大好事,或许可以通过她,消除战事、促进议和,完成自己的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