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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文小说 > 历史军事 > 回到明末做枭雄 > 第四十九章 棋逢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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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之后,秦锋、薛瑾瑜一行人离开了神木堡,向西返回榆林城,而后面见三边总督杨鹤,将事情经过讲述了一遍!

本以为能弄到一二十万两银子就很不错了,没想到一下子弄了四十三万两,还是不用还的那一种,总督—杨鹤喜出望外,大大夸奖了秦锋一番。

当然了,如此大功,光夸奖几句是不够的,还得兑现之前的承诺,让秦锋负责组建一支新军,这件事上却出了问题,不是杨鹤反悔了,而是遇到了阻力。

组建新军,非同小可,纵然杨鹤身为三边总督,也得跟榆林镇的高层将领们商议一下才行。

结果是,对于组建新军之事,以总兵姜让为首的将领们举双手赞成,因为多组建一支军队,就能多领一份军饷,他们就能多贪污一点银子,自然是极力赞成了。

可让秦锋负责组建新军之事,却遭到了姜让等人的坚决反对,理由是:秦锋只是一名百户,官职卑微、年纪又轻,难以担当重任!

不仅如此,姜让还极力推荐了一个人负责组建新军之事,就是自己的儿子。

别误会,不是那位银枪小霸王—姜申旭。

那种干啥啥不行,只知道吃喝玩乐、欺负小寡妇的大草包,根本就拿不出手。

姜让推荐的人选,是自己收养的螟蛉义子:榆林镇游击将军-雷大鹏!

总督杨鹤有心栽培秦锋,扶植一股自己的亲信力量,以制衡那些拥兵自重的将领们,为日后整顿边军打下基础,因此在这件事上,自然不肯让步了。

于是乎,一个总督、一个总兵,为组建新军的事明争暗斗不休,迟迟无法得出结果。

有人问了,姜让只是一镇总兵,却敢在组建新军的事情上和堂堂的三边总督分庭抗礼,后者又拿前者没办法,这未免有些不合理了吧?

合理,其中是有缘故的,主要原因有两条:

其一,杨鹤刚刚上任三边总督不久,在西北地区全无根基,也没有什么心腹之人:姜让却是出身西北名门,又久在榆林镇任职,心腹死党遍布军中,根基非常深厚,两相比较,前者是难以压服后者的,这便是人们常说的强龙不压地头蛇!

其二,姜让非常狡猾,深知朝中有人好做官的道理,因此多次派心腹人进京,用重金贿赂内宫太监、内阁辅臣、六部九卿,在自己头顶上形成了多层保护伞。

比如说现任首辅韩爌、次辅李标、兵部尚书王洽……还有秉笔太监曹化淳,都收过姜让送上的重礼,有这些厉害角色做靠山,姜让自然是不惧杨鹤了。

……

再说杨、姜二人,经过多次明争暗斗之后,终于达成了一个协议:军队当中,强者为尊,干脆让秦锋和雷大鹏当众比试一番,谁赢了,谁就负责组建新军之事!

面对挑战,秦锋当然不怕了,当即答应下来。

话又说回来了,不怕归不怕,可也不能鲁莽行事,必须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于是乎,秦锋四处收集对手的信息,很快有了结果:

雷大鹏,二十六岁,榆林左卫—征西千户所—三兴堡人氏,家境贫寒,八岁丧父、十岁丧母,没有兄弟姐妹,全靠着堡内的军户们轮流接济、吃着百家饭长大的。

长大之后,雷大鹏身材魁梧,力大无穷,更学到了一身好武艺,拳术、箭术、骑术皆精,善用一口六合大刀,重八八六十四斤,持之在手,舞动如飞!

天启二年,有一队蒙古斥候偷偷潜入榆林左卫地区,刺探明军的兵力驻防情况,恰好遇到了独自外出打猎的雷大鹏。

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雷大鹏毫无畏色,就凭着一副弓箭、一口大刀,连杀二十七名蒙古斥候,而自己毫发无伤,经此一战,雷大鹏名声大震,响彻榆林三卫!

边军的高层将领们素有收养义子,以为羽翼的习惯。

雷大鹏的刚烈勇猛,吸引了总兵姜让的注意,于是施以恩惠,收为螟蛉义子,屡屡提拔,让他当上了游击将军!

虽然成了义父义子,可二人的性格、行事作风却完全不一样。

姜让贪财好色、阴险狡猾,惯于用毒计暗中伤人,是出了名的九尾狐狸!

雷大鹏则是性格豪爽、仗义疏财,善于结交朋友,而且从不出入烟花柳巷之地,也没有别的恶*****十分捡点。

前些日子,雷大鹏带人到边境巡逻去了,故而一直没有露面,直到几天之前才回到榆林城中。

……

“明珠暗投,误入歧途,真是可惜了啊!”看完资料之后,秦锋点了点头,又叹息的摇了摇头。

雷大鹏忠诚勇猛、光明磊落,堪称是军人之中的典范!

可惜这样一条好汉子,竟然当了姜让的干儿子,这就好比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不慎掉进了大粪坑里,真是太糟蹋东西了。

叹息过后,就是兴奋,这次遇到厉害对手了,自己必须好好准备,全力以赴才行,这次组建新军的机会,自己绝不能让给别人!

……

与此同时,秦、雷二人要比试高低的消息,迅速在榆林城内传播开了,大街小巷,议论纷纷。

议论的结果是,九成九的人认为肯定是雷大鹏获胜,公认的榆林镇第一猛将,又岂会输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呢?

这件事情,很快传到了秦锋的耳朵中。

秦锋非但不生气,还高兴的手舞足蹈,而后把薛瑾瑜拉进了小黑屋中,嘀嘀咕咕了一番。

没过两天,有一位‘无名氏’大富商在榆林城内开出了盘口:

赌雷大鹏胜的,压四赔一!

赌秦锋胜的,压一赔四!

盘口一开,榆林城内立刻沸腾了,那些好赌之徒纷纷掏出银子,一致的压雷大鹏获胜,就连总兵姜让都下了重注,整整两万两银子,而压秦锋获胜的则少之又少……只有董天豹压了五十两、耗子压了二十两。

又过了几天,在万众期待之中,比武的日子到了。

崇祯二年—五月初八,晴天!

上午时分,榆林城南门外—小校军场内,甲士环绕、旌旗飘摆,鼓声隆隆、宛如雷鸣。

北侧高台上,三边总督杨鹤居中而坐,总兵姜让侧坐相陪,其余大小武官百余人,全都顶盔掼甲、佩戴兵刃,依次分列两旁,其余观看者,则围拢在高台的周围。

接下来,在众人的注视下,两名比试者来到了中央空地上,相向而立:

秦锋站在东侧,身穿墨色劲装,腰系素银带,足登云锦靴,气势凝重,含而不发,就像是一条蛰伏在水中的蛟龙!

雷大鹏站在西侧,身穿赤色劲装,腰系银花带,足登牛皮靴,目光如电,气势张扬,好似一头随时准备扑向猎物的金翅大鹏鸟!

二人谁也没有说话,都在打量着对方,目光不停碰撞,而后同时高度警惕起来。

常言道: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

其实对真正的高手来说,根本不用伸手,只要感觉一下对方的气势,就知道有没有真本事了。

秦、雷二人已经互相试探过了,并产生了相同的感觉:‘厉害,这次碰上硬茬子了,需要小心对付!’

“今日比试,乃是为国家选材,你们二人点到即止,切不可伤及人命……好了,开始吧!”随着总督杨鹤一声令下,比试正式开始了。

按照事先约定好的,二人共比三场,第一场是拳脚功夫。

再看秦锋、雷大鹏,比试开始之后,二人谁也没有出击,全都弓缩身体、紧盯对方,犹如两头对峙的猛兽!

一个呼吸。

两个呼吸。

三个呼吸。

……

上百个呼吸过去了,二人还是一动不动。

就当看台上的众人都有些急躁,准备催促一下之时,秦锋、雷大鹏终于动了。

“砰!”

二人同时猛冲向对方,在半空中碰了一拳,而后快速分开,互相对视一眼,又向对方猛冲过去,随即打斗在了一起。

一时间,拳如锤、掌如刀、腿如钻,身形快如闪电……二人打斗的极为激烈,拳脚撞击的声音不绝于耳。

十个回合。

二十回合。

……

二人动作极快,转眼五十个回合过去了,不分胜负。

“好、好,真是好功夫,没想到秦锋如此厉害,竟然能和雷将军平分秋色,难怪让他做了中军官,总督大人有识人之明啊!”

“是啊,如此精彩的对决,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呢,你们说谁会赢?”

“不好说,不好说!”

……

看台上大都是武官,看到如此精彩的对决,不禁大声喝彩起来,同时对二人评头论足。

平心而论,雷大鹏身材魁梧,在力量上占据了上风,拳脚呼呼作风,频频发动进攻。

秦锋力量上略逊一筹,可是身体灵活、速度极快,对方的拳脚根本沾不到他的身体,还不是发起反攻,攻势相当凌厉!

这两个人进行对决,真应了一句老话:上山虎遇到了下山虎,云中龙遇见雾中龙,铜门遇上铁刷子扫,丧门神遇上吊客星!

六十回合。

七十回合。

……

一百个回合过去了,依旧是不分胜负!

“砰!”

狠狠对碰一拳之后,二人再次分开了,全都累的气喘吁吁,而后互相打量对方,目光中除了敌意,还多了一丝敬佩之色。

“秦中军官,你很厉害!”

“雷将军,你也不错!”

“这场平分秋色吧!”

“好!”

一番打斗下来,二人已经心知肚明了,拳脚功夫上难分伯仲,这样下去,那怕再斗几百个回合,也是分不出胜负的。

与其死缠烂打,不如算做平手,进行下一局比试!

……

第二场—打靶!

一只标准的硬木靶子,立在了一百步远的位置上。

有士兵送上了一副箭桶,以及一张巨大的铁胎弓。

这种弓是特制的,在弓背中镶入了百炼精铁条,弓身多处用铁皮包裹,弓弦中绞入了金属丝,没有三百斤以上的力气,休想拉开,更别说射杀敌人了。

再看雷大鹏,脱掉外衣,露出一身精壮的肌肉,活动了几下手臂,而后左手紧握铁胎弓,右手搭上狼牙箭,而后吐气吞声,用力拉开,稳稳瞄准了百步之外的靶子!

“嗖—嗖—嗖!”

一连射了六箭,全部射中了靶心,而且一支插在中心,其余五支整齐环绕周围,组成了一幅漂亮的梅花图案!

“好,好箭法,六箭连珠,举世无双!”

“早就听说雷将军是神射手,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三国时期,辕门射戟的吕布、箭断船帆的赵子龙,恐怕也不过如此了吧?”

“这一场,雷将军赢定了!”

……

小校军场内响起了如雷般的喝彩声,看台上的一众武官们,更是人人伸出了大拇指。

不服不行啊!

今日在场的人当中,会射箭的很多,可能拉开铁胎弓的很少。

拉开铁胎弓,又能射中百步外靶心的人就更少了!

不仅射中靶心,还让箭支排列出一幅整齐的梅花图案,榆林镇数万将士当中拥有这般绝技的,恐怕只有雷大鹏一人了。

“哈哈,秦锋,该你了!”

“不必了,我的箭术远不及你!”

对自己的箭术,雷大鹏非常满意,而后大笑着递出了铁胎弓,秦锋却摆手拒绝了。

莫非是认输了?